省紀委監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省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通報

甘肅經濟日報蘭州訊 6月15日,省紀委監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這2起違規問題是:

1.卓尼林區基層法院原院長任殿斌違規使用公務用車、違規發放福利問題。2013年至2015年,任殿斌多次違規使用單位公務用車辦理私事。2015年9月,經任殿斌同意,卓尼林區基層法院違規為27名幹警購買手機,花費65505元,以辦公設備、辦公耗材和辦公用品為名開具發票在單位報銷。任殿斌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5月,任殿斌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由副處級降為科員級,違規報銷資金予以收繳。

2.蘭州市七里河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劉維明違規報銷差旅費問題。2015年4月,劉維明在參加蘭州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的考察學習後,繞道前往杭州辦理私事,在單位財務賬報銷了在杭州產生的相關費用共計1621元。2018年5月,劉維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報銷資金予以收繳。

主辦:甘肅經濟網

監製:李成俠

編審:吳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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