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岳雲鵬的《新五環之歌》被起訴?

娛樂昕說

岳雲鵬明確表示自己所唱的《五環之歌》原唱是蔣大為老師,自己在改編這首歌時,還不認識蔣大為老師,一直想找個機會對蔣老師說聲謝謝。

本案當中,原告並非蔣大為老師,而是北京眾得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將岳雲鵬及廣告公司、美團等告上法庭。

從百度百科查到的信息顯示:《牡丹之歌》是由喬羽作詞,呂遠、唐訶作曲,蔣大為演唱的歌曲 ,是電影《紅牡丹》的主題插曲 。收錄於蔣大為2002年12月1日發行的專輯《牡丹之歌》中。1989年,《牡丹之歌》獲得第一屆中國金唱片獎。

北京眾得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訴稱是《牡丹之歌》的著作權人,岳雲鵬所創作的《新五環之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改編《牡丹之歌》歌詞,侵犯了其著作權。


信陽劉偉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

大家都知道,岳雲鵬一直受大家歡迎,最主要的一個原因就是他的歌曲《五環之歌》,改編於蔣大為老師的《牡丹之歌》。


岳雲鵬在翻唱的時候,就已經跟蔣大為老師談好了,老師也同意了,所以說岳雲鵬的《五環之歌》是沒毛病的。但是,美團的做法就不妥當了,而且如果岳雲鵬經紀人所說屬實的話,那確實跟岳雲鵬沒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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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的《新五環之歌》是岳雲鵬與美團外賣一起合作的歌曲,歌詞方面與五環之歌有相似之處,而五環之歌是改編自蔣大為老師的《牡丹之歌》,有人表示岳雲鵬唱五環之歌曾經得到了蔣大為老師的許可,不過這一首新五環之歌,想必就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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