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方面深化检务公开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潼关县检察院从四个方面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案件信息公开发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案件管理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工作。

二是严格制度规范。案管办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的要求,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有序。

三是抓好责任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部门联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机制,对符合公开条件的法律文书由承办人先行筛选,进行密级确定和文字处理,报分管检察长审核后再由案管部门复核公开,增强对拟公开信息案件的监督管理。根据“谁办案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业务部门和案管中心把好案件信息公开第一道关和最后一道关,确保每一份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的文书严谨、规范,确保每一个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的案件及时、准确。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由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有应当公布的案件信息没有及时公布的,及时协调相关办案部门予以发布。

今年以来,潼关县检察院共公开信息140条,其中程序性案件信息84条,法律文书50条,重要案件信息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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