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大婚后,小崔就送了一份大礼,“会计”榜上有名!

前天,已经被国地税婚礼,国地税合并、国地税挂牌的消息刷屏了!万万没想到,新婚燕尔,结婚第一天,就整出了幺蛾子......

你好,税务局!

前天,国地税在所有纳税人的面前,举办了盛大而隆重的婚礼。全国省级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这宣示着国地税正式合并!

国地税大婚后,小崔就送了一份大礼,“会计”榜上有名!

我们回顾一下各地的婚礼盛况!

国地税大婚后,小崔就送了一份大礼,“会计”榜上有名!

从昨天的刷屏照片中也可以看出来,原来的XX省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XX省税务局。

国地税大婚后,小崔就送了一份大礼,“会计”榜上有名!

国地税大婚后,小崔就送了一份大礼,“会计”榜上有名!

国地税结婚的第一天出大事了!

前天晚上22:00,崔永元在其微博再放大招,继续爆料,暗示他已有或将进一步行动。

其微博内容如下:安娜:我家铲屎官把材料分成几部分,很多人名我都熟悉。他不停地复制,准备交给证监会、国税局、公安部、中纪委……铲屎官,今晚开始你就看球吧[转圈][跳跳]

国地税大婚后,小崔就送了一份大礼,“会计”榜上有名!

崔永元在其微博所展示的材料里,透露出“偷税漏税”、“行贿”及“洗钱”等敏感词汇,并做了详解。

在其微博发出后,网友反响极为激烈,其中更多网友关注“洗钱”。事实上近期的种种迹象已让网友们认识到偷税漏税之外的另一种可能会出现的行为:洗钱。

什么是洗钱?洗钱就是将违法所得及其所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洗钱的步骤首先必须以某种名义储存,然后通过一系列交易或者转账使其合法化。其中一种手段是将大笔的金钱分开存入数个以他人名义开设的帐户,这些帐户彼此互不相关,之后再通过汇款、开立支票等等方式转入犯罪者的名下。另一种方式是利用假名设立数个公司,将犯罪所得透过这些公司虚假的交易,例如将不值钱的东西以高价贩售给另一家公司,最后转入犯罪者的名下,表面上看起来正当合法,实际上只是为了转移金钱所做的假交易。猜测终归是猜测,真相总归是真相。既然有关部门已经有所行动,既然崔永元再放大招,我们且拭目以待事件的进展。

会计部门榜上有名

要承担什么责任?

小崔的这一份大礼包可谓相当劲爆,比之前的爆料要厉害得多,而且移交的对象证监会、国税局、公安部、中纪委......个个都是大咖,可见小崔这次是真的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但是联想到两天前,华谊兄弟宣布“H计划”第六季宣布回归,电影名单中就有《手机2》,小崔的愤怒也就很好理解了,也许他的目的就是想让《手机2》停拍。

虽然小崔爆料的截图不全,但是眼尖的小伙伴还是发现了一行字“公司高管下令,会计部门实施”,这就相当尴尬了,怎么每次都牵扯到会计呢?

还记得几天前,税务总局责令无锡税务机关查实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首先带走范冰冰工作室的财务人员,《税局严查“阴阳合同”,先带走范冰冰工作室财务人员,会被牵连吗?》,这次更厉害了,可以想象,会计部门又要接受证监会、国税局、公安部、中纪委的调查了......

有的小伙伴很关心,如果是公司高层指示的话,会计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逃逸税收犯罪主体的界定

根据《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由此大家看到,只有出现《刑法》规定的税收逃逸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才可构成(税务人员作为此类犯罪的共犯除外)。

假账法律责任追究人确定

〈会计法〉第二十六条 单位领导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或者利用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偷税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的,由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处理,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予以受理,或者对违法的收支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或者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不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法〉第二十八条 单位领导人接到会计人员按照本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出的书面意见,对违法的收支决定予以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法〉第二十九条 单位领导人和其他人员对依照本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做假账属于违法犯罪搜索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只是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刑法》规定了只追究两种人的法律责任:

第一种人是直接负责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第二种人就是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经办人,一般是单位的会计。

对于法人代表而言,刑法只有在三种情况才会要求法人对偷税犯罪行为来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种情况,如果法人代表是涉税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偷税行为是法人代表自己做的,公司其他人不知道。那么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种情况,法人代表授意企业的财务总监、会计操作的,那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刘晓庆税案中,电视台播放刘晓庆的连续剧所付的款项,应做营业收入。但是等会计请示她的时候,她要求将这部分收入挂在往来账上。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刘晓庆指使行为。

第三种情况,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法人代表并不制止。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法人代表没有参与违法行为,但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不制止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假账犯罪的量刑

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绝大多数是采取两罚制,什么是两罚制,其中含义就是对出现偷税的单位而言,它采取的是处以罚金刑,也就是按照法律要求缴纳一定数额财产的刑罚的方法。以资产受损的方式进行惩戒,被罚和执行的财产全部上缴国库。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层次是:“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层次是: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自然人要并处罚金。而对对单位则就采取了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进行处罚。对单位判处罚金后,--般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而不再并处罚金。

还要注意的就是,对多次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或虽发现但未经处罚的,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按一罪合并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反之,如行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税违法行为已经过税务或司法机关处罚,则不应再将此数额累计计算合并处罚。

主管故意认定

根据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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