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贫困劳动力园区企业务工补贴政策

赣县区贫困劳动力园区企业务工补贴政策

对招用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区内园区企业,每招用一名贫困劳动力给予每月100元的岗位补贴;对在区内园区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给予贫困劳动力每人每月200元的务工补贴。对在区内园区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每年3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对企业为贫困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新吸纳贫困劳动力达到10人以上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认定为促进就业基地,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培训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并给予其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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