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贷款的千万警惕!宜宾一小伙帮人贷款,结果自己把贷款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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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全靠一张嘴

今天新闻中的这个骗子

嘴真是厉害的很

不信你看……

要贷款的千万警惕!宜宾一小伙帮人贷款,结果自己把贷款吞了!

近年来,随着借贷市场的日益活跃,借贷方式愈加多种多样,骗子的诈骗手段也是越来越新颖,有的手段并不高明,但有的着实考验智商,让人防不胜防。骗子们正是利用人们缺乏金融知识、急需周转资金、银行和监管部门防范不力等有利条件,肆无忌惮地实施以发放贷款为名的诈骗活动。另外,还有一些借款人,在借贷的过程中施加手段,逃避债务。

6月7月,珙县公安局在“夏安”行动中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男,32岁,长宁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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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至今,赵某多次以帮人贷款为由,骗得受害人张某、王某等人的个人资料和支付宝密码,并在随后将贷款转走供自己挥霍,涉案金额多达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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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赵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当中。

一、在借条上要注明双方职责、姓名、身份证号,并注明还款日期和利息数额,借款条应当一式两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二、借条内容表述要清晰,千万不要有歧义。

三、借款时,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有效抵押物,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以保障债权实现。

四、要充分了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保证借款不被非法使用。因为法律上对“明知借款用于非法活动,仍旧让对方借款”的行为不予保护。

五、如还款期已过,催要后,借款人因各种理由不予还款,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在还款期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提出起诉。

六、凡是放款前先收取费用的行为均属骗局,先放款、后收费这才是正规机构恒古不变的操作流程。

七、不要轻易把钱借给不熟悉的人。

八、不要轻易将自己的银行卡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

把它传到圈子里,让更多人知道!

领导说了,您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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