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与子:两代男人的相处与对峙|单读

父与子:两代男人的相处与对峙|单读

今天是父亲节,你有多久没有和父亲坐下来好好说话了?相比母亲热烈、温柔的爱,父亲的爱总显得含蓄、沉稳。不过,在小说家孔亚雷的描写里可不是这么一回事。

在今天推荐的文章《父与子》中,孔亚雷详细地描写了自己初为人父的点点滴滴。作为一个幸福而疲惫的新手爸爸,他迅速掌握了苹果泥的做法,知道了尿不湿的重量,记录着和儿子相处的对话和场景。在他看来,孩子,就是一个天使与恶魔的混合体。

父与子

文|孔亚雷

一如往常,我 6:25 醒来。不需要闹钟——我知道时间。我在黑暗中继续躺了一分钟,不超过一分钟,然后起床。我到另一个房间亲醒孔象象和他妈妈,然后走进厨房,开始做早餐。“爸爸早上好。”过了一会儿,孔象象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有时睡眼惺忪(像没睡醒的小熊),有时无比清醒(像枝头的小鸟)。不变的是我们对他的催促:动作快点!一如往常,对此他好像根本没听见。

跟妈妈说完再见,象象坐下和我一起吃早饭。我是咖啡、面包(我们用面包机自己做的)、黄油和煎蛋。他是牛奶、面包、果酱和煎蛋。他一边吃一边问各种无法回答——至少我无法回答——的宇宙问题(比如:有黑洞,那有没有白洞?),或者试图重复几天前已经说过的笑话。对此我的标准回答是:吃完饭再说。

我们一般 7:40 出发。从家里到学校走路五分钟。他一路跳着走,就像脚底装了看不见的弹簧。空气有早晨特有的味道。学校旁边的小卖部有个男人每天这个时候拉二胡。我看着他小小的身影消失在教室门口。他刚上小学一年级。

我走五分钟回到家。冲个淋浴,收拾一下房间,然后—— 9:00 ——开始工作。写小说或者翻译。一直到下午 3:50,我关上电脑,去学校接他放学。就像从另一个世界返回这个世界。我甚至开始有点想他——虽然分别才几个小时。我很高兴能去接他。同样,他一路跳着走回家,不同的是,现在他身上汗津津的,他的头发和脖子有股好闻的汗味,那气味让人想起乡间健康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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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做作业(磨磨蹭蹭)。吃晚饭(去住在同一个小区的父母家)。散步(附近的小公园)。除了做作业(我们禁止他做作业说话)和看书(看书时他既不说话也听不见别人说话),他一直在唠叨、提问、玩闹、大笑。8:00,洗完澡,他上床看书。很早以前(三年前?),他就谢绝我给他读睡前故事——因为他自己可以看,那些字他都认识。再说,他最喜欢的睡前读物不是童话,而是《科学探索》和《少年百科全书》。

8:30 熄灯。他习惯抱着一只胖乎乎的绒毛兔子入睡。那只兔子有时是我,有时是妈妈,有时既是我又是妈妈(因为我们都属兔)。他一般 9:00 睡着。我把兔子从他怀里拿走(抱着睡会出汗),给他盖好被子,然后——有时候——坐在床沿看一会儿他熟睡的样子。

剩下是我和楼 Key 的时间。我们看会儿书,聊会儿天,列购物和办事清单,或者看盘 DVD。11:00 上床睡觉。几乎立刻就会睡着——因为平静,因为幸福,以及,主要是,因为疲劳。

这就是我们的一天。

在有孩子之前,甚至在结婚之前,我和楼 Key 就一直很喜欢大象。我们谈恋爱时常去动物园约会(当然,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大象馆)。我写了两篇有关大象的短篇小说(《大象》和《象的节日》)。我们都觉得大象是一种很奇妙,很酷的动物。不是吗?它是如此庞大、坚强、所向披靡,同时它却又如此宁静、温柔、含蓄。它简直不像是这个世界的产物,它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它不伤害任何东西,也没有东西能伤害它。这也许就是我们为什么喜欢它的原因。我们希望自己——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像大象一样活着。在这个急功近利、弱肉强食的世界上,我们希望自己和自己的后代,能像大象那样,既独立又温柔,既强大又内敛,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但孔象象这个名字并非早有“预谋”,正好相反,它是一种临时的急中生智——出生证上要填孩子的名字。怀孕时我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是男是女。我们早就想好了女孩的名字(孔雀),但一直没想好男孩的名字。我们叫肚子里的他“桃桃”,一个男女通用的小名,因为楼 Key 怀孕时疯狂地喜欢吃桃子。我们做了一点胎教。也就是说,我们三心二意地听了一点莫扎特和巴赫。但我们最热衷的活动,是每天晚上跟肚子里的他“做体操”。方法很简单:只要用手指头在楼 Key 圆滚滚的肚子上随便哪里按一下(力度要恰到好处,不能太轻也不能太重),稍过片刻,那个地方就会隆起一小块——那是他的小手或者小脚;换个地方再按一下,他的小手小脚也就随之转移。如此反复,此起彼伏——就像某种呼应,某种游戏,某种密码。那是我和象象最初的交流。那是第一次,我有了做父亲的感觉:一种平静的喜悦、骄傲和期待。

现在回想起来,我们有时会感叹,孔象象这个名字是多么完美(至少对我们来说)。完美到似乎他本来就叫这个名字。就像生活中发生的许多事情那样(这篇文章的后面还会提到),当我们回头去看,会觉得一切既是偶然,又是必然。一切之间似乎都有某种神秘而微妙的联系。有时甚至会产生一种时空倒错感——仿佛时间不是一条线而是一个圆,仿佛我们来到了未来,正在回忆现在。也许那就是“命中注定”这个词的由来。但我并不是一个悲观的宿命论者,我只是相信,凡事皆有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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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失者》

孔亚雷 著

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

当楼 Key 恢复正常上班后,我带孔象象的时间渐渐超过了她。我所在的杂志社离家很近,而且只上半天班。我觉得很幸福:一个幸福而疲惫的新手爸爸。但很快我就发现,自己面临一个新的问题:我无法写作。并非没有时间,而是我所有的空余时间都因为孩子而变得七零八碎。我无法让自己集中精力,不管是写作、思考,还是阅读。

正是那时我开始读英文小说。这既是出于对中文小说的失望和厌恶,也因为读另一种语言能自然而然地让人集中注意力。(跟读中文书不同,你无法浏览或跳读,你不得不一句一句,甚至一个字一个字地去读。)虽然已经学了近十年英语,但第一次——像无意间打开了一座宝库——我真正爱上了英语。我爱上了它的简洁。它的精确。它的节奏感。它的音乐性。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致于我不禁想到了翻译——把自己热爱的作品翻译成中文,就像我热爱的小说家,纪德和村上春树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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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影书》

[美]保罗·奥斯特 著 / 孔亚雷 译

浙江文艺出版社 出版

不久,我译的雷蒙德·卡佛和厄普代克的短篇小说发表在一些文学杂志上。2007 年,我翻译的《幻影书》——我最爱的保罗·奥斯特作品——由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那是我的第一本书。读者的反响相当热烈——当然,主要是因为小说本身。但无论如何,我的译者生涯就这样开始了。我对自己选择的文学之路重新鼓起了信心。如果说写小说像在高空走钢丝,那么翻译就是我手中紧握的横杆,能帮我保持身体平衡,以免跌下深渊。

而这首先要感谢孔象象。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存在,我很难想象自己会从事翻译——虽然如今一切看上去都那么自然,那么顺理成章(仿佛命运早有安排)。

时间到了 2008 年。《不失者》终于问世,先是发表于《收获》长篇小说专号,随后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单行本。孔象象进入幼儿园,开始集体生活。而我再次——希望这是最后一次,我对自己说——决定辞职。我决定离开自己供职的杂志,回家做一名“家庭主夫”。因为我不想浪费生命。哪怕只浪费一丁点都不想。我已经 33 岁,已经不再年轻——不再

那么年轻。我想把所有精力都投注到我认为最重要的两件事上,那就是写小说和带孔象象。

当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当我回忆起那段时光—— 2008 到 2011 年,孔象象上幼儿园的三年,首先映入我脑海的是一幅场景。不,不仅是场景,那更是一种触觉,一种温度。

我们当时住的公寓离幼儿园既不够远又不够近。也就是说,走路去太远,而开车去又太近。而且幼儿园旁边的停车位像白暨豚一样珍稀。所以只要天气许可,我就骑自行车送他去上学。通常他都会在后面的儿童座椅上摇来晃去,大声说话、发呆,或者发出各种怪音。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次到了幼儿园对面的那个十字路口,当我停下等红灯的时候,他就会从背后抱住我的腰,把整个小身体都靠在我背上。那只有一小会儿。就像一个小小的仪式。我能感觉到他小胳膊的力度。我能感觉到他的体温像枚小印章一样印在我身上(也印在我心上)。正值上班高峰,周围一片喧嚣,到处是涌动的车流和人流。但我心里柔软而宁静。同时充满勇气,觉得自己可以面对任何痛苦和艰辛(对我来说那大都来自写作)。不过这只有一瞬间。红灯变绿,我弓下身子,加快车速,以免又迟到。

从象象会说话起,楼 Key 就会随手记下一些他说的有意思的话,我们称之为《桃桃语录》。比如:

桃桃刚会说话不久,一天傍晚奶奶带他在五楼平台花园里玩,看着平台外不远处的高架桥上车来车往,有几个交警正在执勤。奶奶看了一会儿,有点担心地自言自语:这警察叔叔上厕所怎么办呢?只听见桃桃在一边奶声奶气地说:警察都有小鸡鸡!(2006)

周日傍晚,桃桃坐在地板上边玩玩具边自言自语:爸爸脑细搭牢,我没有脑细所以不会搭牢。(2008)

睡前故事讲到了学校里的朋友,妈妈问桃桃:你在幼儿园最好的朋友是谁啊?桃桃说是王安璐。妈妈问:你们经常一起玩吗?还是只是你喜欢她?桃桃说:不太一起玩,只是我喜欢她。为什么喜欢她呢?妈妈问,桃桃想了想说:她很高。(2009)

在桃桃心里,妈妈是家里的权威。一天,爸爸妈妈为了一个球到底是网球还是垒球争论不休,桃桃突然冲过来踢了爸爸一脚,说:听妈妈的!(2010)

爸爸问桃桃,如果总分 10 分,那大家的智商是多少。桃桃给了妈妈 9 分,给了自己 7 分,只给了爸爸 3 分。爸爸很郁闷。桃桃说这是现在的分数,爸爸似乎有了点希望。不料桃桃继续说:我长大了会增加的,可是你已经长大了。(2010)

这些对话和场景,不禁让我想到德国埃·奥·卜劳恩的著名漫画集,《父与子》(那也是孔象象最喜欢的漫画书)。很显然,在我们家三个人当中,爸爸——也就是我——的“地位”最低。《父与子》中的父亲也一样。虽然漫画中母亲的形象几乎没有出现,但通过儿子对父亲的各种恶作剧(比如儿子把路灯灯泡画成父亲的秃头模样),通过父亲各种笨笨的孩子气的举动(比如酒喝多了把儿子看成四个,说要买四张电影票),通过父子俩各种好笑的历险(比如《爱犬难舍》中为了要回小狗父子俩扮成劫匪),我们可以得出一样的家庭排名:妈妈,儿子,爸爸。这个排名同样也适用于《二十天》里的霍桑、霍桑的妻子索菲亚和他们五岁的儿子朱利安。(在日记的第一天,在林中避雨时,霍桑记道,“他(朱利安)……教给我大量预测天气的秘诀,因为事情已经很明显,那便是他对自己的智慧有一种惊人的观点,认为自己是无与伦比的智者,比他的父亲更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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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漫画中的《鱼儿来信》

也许这正是父子关系的独特之处,以及精髓所在。父子之间,跟母子与父女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都是男人。因此除了天生的亲情,他们之间也天生就具有某种小小的竞争和同盟关系。因此他们有时会互相(善意地)嘲讽,有时又像一对同仇敌忾、并肩作战的战友。所以最经典的父子活动似乎都带有某种探险性质:比如一起去钓鱼,一起去野外露营,带孩子踢球,甚至帮孩子“泡妞”(我想很多父亲都会——至少乐意——在这方面帮儿子一把,但这在母子或父女之间则无法想象)。也许可以这么说,父子在一起的快乐,融合了最无私的爱和最充满信任的友谊。而如果再看远一点,我们就会不无伤感地发现,儿子成年之前(甚至更早一点,发育之前)的这段时光,或许也是这两个男人一生中最亲密的时光。母子间的亲密关系有时能延续一生,但父子之间则几乎不太可能。当儿子长大成人,开始独立生活,他和父亲也许会互相尊重,互相欣赏(或者互相厌恶),但不会再亲密无间——就像他小时候那样。

这就使童年时的父子关系显得更加珍贵,也更加动人。或许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父与子》漫画、霍桑的《二十天》日记会让我们莫名地心动。

霍桑的这部亲子日记,这部“对一个男人独自照顾幼子详尽、巨细无遗的描述”,这部平淡隽永的“小史诗”,发生在 1851 年夏天,美国马萨诸塞州伯克夏山间的一座红色农舍。正如你在日记中已经看到的,霍桑对那栋小屋周围的环境——尤其是远处的群山——有精彩而生动的描述。而在一百六十年后的今天,这本小书会被翻译成中文出版,也与一座山有关。

几乎就在孔象象上幼儿园的同时,我们向朋友借了一栋莫干山上的石头老房子。房子正对群山,前面有一个长方形的大院子,院子里有邻居种的菜地和我们种的两片月季。四周森林环绕。空气新鲜得让人感觉仿佛刚刚学会呼吸。更重要的是,这里的夏天不用开空调——这意味着我们终于可以逃离城市的酷暑和空调牢房。我们把房子简单整修了一下。买来烤箱和炉灶。装了热水淋浴器。挂上色彩鲜艳的窗帘。在宜家买了一张原木大桌子和一把黑色儿童椅。在二手市场淘到几张舒服的旧沙发。这里成了我们的第二个家。每年一放暑假,我们就迫不及待地搬到山上。

暑假的两个月里,除了周末,山上的石头房子里只有我、孔象象和奶奶三个人(楼 Key 和爷爷一般只在周末上来)。山上的生活既单调又丰富。单调,是因为每天的日程都一成不变:跟小鸟一道起床;凉爽的室外早餐;上午去林间散步;午睡;下午在大桌子上看书、画画、上课;晚上早早上床。而丰富,是因为对于孔象象,这里就像一个无边无际、没有屋顶的天然博物馆,时刻都充满了新的神奇,新的发现:远方的群山有时像绵延的绿色波浪,有时又变成漂浮在云海中的一座座小岛。院子里有慢吞吞的蜗牛,穿盔甲的甲虫,邻家尾巴摇成圆圈的小狗,以及他这辈子第一次亲手摘下的黄瓜和刀豆。森林里有各种各样的颜色、气味和光线。而夜晚的星空,让他真正明白了什么叫银河。

有时我会带他去爬山远足,或者去山脚的湖里游泳。有时我们会去山上的 THE LODGE 咖啡馆(一位英国作家和他美丽的广东妻子开的),我喝咖啡,他喝果汁;我上网收邮件,他拼乐高模型。散步回家的路上,我们也常会捡几根粗树枝,一路大战植物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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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我也经常被他的喋喋不休弄得神经衰弱。被他的无理取闹弄得火冒三丈。被他的无数要求弄得筋疲力尽。

所以你可以想象,当我读到《爸爸与朱利安、小兔子巴尼在一起的二十天》,我感觉是多么亲切,多么有共鸣。虽然相隔超过一个半世纪,虽然在地球两端,但“父与子”的本质并没有任何不同。对我来说,翻译这本小书,是对霍桑一次遥远的呼应,也是对“父与子”一次小小的礼赞。

“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家住在森林边上。”他说。

孔象象和我坐在靠窗的红沙发上。他说要给我讲一个他自己编的童话。童话的名字叫《变》。

“你知道,就是像莫干山那样的森林。” 他的头抵在我肩上,两只脚搭着沙发扶手,手指在空中划出看不见的图案。

“嗯。”

“他没有什么小朋友一起玩,但是——他在森林里有个秘密基地。那是一辆破旧的老爷车。很老很老的老爷车。”他朝我转过头,“比你还老。”

“嗯。比我还老。”我摸摸他的脖子,汗津津的。“他经常一个人去那里玩,对不对?”

“对。”他点点头。“那辆车很破。外面全上锈了。四个轮子都没有了。车窗玻璃也不见了。角落里结着蜘蛛网。”

“座位上还掉满了落叶。”

“嗯,没错。不过方向盘、仪表盘、排挡什么的都还在。”

“他经常坐在驾驶座上模仿开车,对不对?”

“对,就像这样。”他坐起来,用手做出握方向盘的样子,身体左右摇晃,嘴里发出“呜——”的声音。

“他还经常和小动物们一起散步。”他说。

“有那些小动物呢?”

“有……小兔子,小狐狸,鼹鼠,小鹿,还有蜗牛!”

“蜗牛?蜗牛散步会不会太慢?”

他咯咯咯笑起来。“他把它放在手上。”他摊平他的小手,仿佛那上面真有一只蜗牛。

“然后有一天……”他恢复了最早的姿势。我能闻到他身上那种小狗的味道。“他们在森林里发现了一本别人失落的魔法书。”

“魔法书?”

“嗯——魔法书。”他的语气听上去很严肃。

“是不是在一个树洞里发现的?要不会被雨打湿的。”

“笨蛋!”他踢了一下沙发扶手。“魔法书是有魔法的,不会被雨打湿!”

我点点头。有道理。“然后呢?”

“然后他就把魔法书拿到车里。然后就发生了神奇的事情。”

“什么事情?”

“那辆破旧的老爷车一瞬间变成了一辆新车。一辆银色的,崭新的新车。”

“哇哦。”

“那个小男孩也发现自己一瞬间变成了大人。”

“哇哦。”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爬到我背上,手搂住我脖子。“就像爸爸这样的大人。”他补充说。

“再然后呢?”我说,“再然后发生了什么?”

“还能发生什么?”他模仿大人轻蔑的口吻说。“他开车离开了森林。”

二零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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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照来自《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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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也和父亲一起看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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