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28)新時代湖北講習所|如何充分激發幹部隊伍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講習嘉賓

楊軍武漢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湖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

提 要

希望湖北全面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真抓實幹,埋頭苦幹,全力推動各項事業發展,在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的新徵程上不斷創造新的業績。

——2018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時指出

“四個維度”引導幹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

楊軍:領導幹部擁有怎樣的政績觀,影響著他們幹事創業的戰鬥力,從而關乎著各項事業的興衰成敗。政績觀是對工作業績的總體看法和根本觀點,涉及“什麼是政績”“為誰創政績”“如何創政績”“如何評政績”四個方面,往往決定著黨員幹部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工作作風、工作效率。

近些年來,習近平總書記在多個場合談到政績問題,倡導樹立正確的政績觀。關於“什麼是政績”,在習近平總書記看來,政績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顯績,是在一定時間內可以看得見的。一種是潛績,是需要歷史沉澱後才看得見的。“顯績”是“潛績”量的積累的結果。黨員幹部既要做讓老百姓看得見、摸得著、得實惠的實事,也要做為後人作鋪墊、打基礎、利長遠的好事,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關於“為誰創政績”,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以造福人民為最大政績”。這要求黨員幹部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認識到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只能用來為黨分憂、為國幹事、為民謀利。要在工作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關於“如何創政績”,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是要有擔當,盡職盡責,“不能只想當官不想幹事,只想攬權不想擔責,只想出彩不想出力。”二是工作要做實,出實策、鼓實勁、辦實事,不圖虛名,不務虛功。三是要勇於面對工作中的困難和矛盾,積極尋找克服困難、解決矛盾的具體對策,主動去解決問題而不是迴避推卸。關於“如何評政績”,習近平總書記主要從實踐、人民、歷史三個維度的結合上說明評價政績的標準,強調“經得起群眾、實踐和歷史檢驗的實績”才是政績,這樣的政績只能源於將人民群眾的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結合起來,尊重客觀規律,按客觀規律辦事,腳踏實地地工作。可以說,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政績的上述思想,為黨員幹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提供了指南。

創業維艱,奮鬥以成。只有引導幹部強化“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擔當,一茬接著一茬幹,才能創造經得起人民和歷史檢驗的業績。

深入解決“不想為”

“不會為”“不敢為”的問題

楊軍: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在作風建設、思想教育、黨內監督、建章立制和大力反腐等多個方面取得顯著實效,也贏得了人民群眾的支持和肯定。然而,由於少數黨員幹部對全面從嚴治黨存在錯誤認識,一些地方黨組織、政府在整頓工作作風、嚴管幹部中存在簡單化、“零容忍”的傾向,對幹部要求多、問責多,關心少、幫助少,幹部考核、選拔、任用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公平、不公正的情況,一些基層幹部長期處於工作任務重、責任大、收入相對較低的狀態,科學技術不斷髮展、新生事物大量湧現對相當一部分幹部造成心理、能力上的壓力,等等,影響了黨員幹部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以致一些黨員幹部擔心“槍打出頭鳥”,寧可當個“太平官”,一些幹部固守“老把式”“老本領”,得過且過,存在動力不足“不想為”、能力不足“不會為”、擔當不足“不敢為”等問題。應該說,《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和湖北省提出“營造幹事創業、擔當盡責的濃厚氛圍”抓住了影響幹部積極性的關鍵癥結,不僅為廣大幹部成長指明瞭風向標,也為加強和改進幹部工作提供了導航儀。

提供舞臺、鼓勵作為是對幹部最好的關心,也是對幹部最好的保護。幹事業往往伴隨著風險,不能期望每一項工作只成功不失敗。為擔當作為者撐腰鼓勁,要落實在黨員幹部的管理和考核中,充分體現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三個區分開來”,即把幹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錯誤,同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為鼓勵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營造氛圍、提供保障,引導廣大幹部在其位、謀其政、幹其事、求其效,爭當改革的促進派、發展的實幹家。

讓幹部幹得開心拼得安心

考核考察要客觀評價,選拔任用要公正合理。《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明確提出要探索建立“能上能下、容錯糾錯、鼓勵激勵”三位一體幹部管理制度體系。以幹部管理制度創新來推動黨員幹部“想作為”“會作為”“敢作為”,需要在以下方面加強:增強考核評價制度的科學性,這包括體現差異化要求,增強考核評價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合理設置幹部考核指標,改進考核方式方法;用好考核評價的結果,將其作為幹部選拔任用、評先獎優、問責追責的重要依據,防止出現“考核走過場”“帶病任用”“帶病提拔”等情況;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結合動機態度、客觀條件、程序方法、性質程度、後果影響以及挽回損失等情況,根據事業為上、實事求是、依紀依法、容糾並舉等原則,對幹部的失誤錯誤進行綜合分析、判斷,做到容錯有依據有底線,容錯要和糾錯、批評教育相結合;健全乾部待遇激勵保障制度,尤其是對在基層一線、困難艱苦地區工作的幹部給予更多的政策、待遇和榮譽的傾斜,增強榮譽感、歸屬感和獲得感;要保證激勵制度在落實中的公平性,防止出現“榮譽專業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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