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

人民网沈阳6月21日电 (孝媛)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沈阳市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时限自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这是沈阳市继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和获批建设“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来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为推动知识产权快速发展,2018年,沈阳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知识产权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通过发挥知识产权市长办公会议制度作用,将专利指标考核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市)工作考核体系,把专利数量纳入科技立项、验收的评价指标体系,把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科技奖励的重要前提条件,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企业参与、覆盖社会”的专利管理与协调工作网络体系,推动了全市知识产权事业的不断发展。

沈阳市按照“以点连线、以线带面、优势先行、规模清零”的工作思路,开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清零”工作,866家企业实现了专利“清零”。

近年来,沈阳市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国家、辽宁省各项资金政策的落实,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目前,市级财政每年投入专利工作相关经费3400万元,有力促进了专利技术实施与转化。沈阳市探索对企业取得的、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发明专利以“补助”形式给予支持,为全国首例,4年来192个项目获得立项,补助资金总额超亿元,加快了企业专利技术转化步伐。同时,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2017年专利质押融资额达到3.2亿元。

2018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建设“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这是目前国家在东北地区布局的唯一一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大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保护中心立足于高端装备制造业,面向全类别专利,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

下一步,沈阳市将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主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自主创新的激励和保障作用,提升全市创新能力,全面提高沈阳市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早日建成知识产权强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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