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法院推出懸賞保險 找到“老賴”付賞金

6月21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市分公司簽訂“執行無憂”懸賞保險服務合作協議。今後保險公司將從第三方角度介入民事案件執行環節,既能減輕申請執行人的經濟負擔,又能有效擴大法院懸賞公告的輻射面和影響力,不讓贏了官司的人得不到賠償。

懸賞保險是指在案件執行過程中,遇到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無法查明其財產等情況時,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發佈懸賞公告並同意投保懸賞保險,保險期內,由保險公司負責在全國“執行懸賞網”等多種渠道發佈懸賞公告,超強曝光“老賴”的行為,動員社會力量舉報和查找被執行人的行蹤和財產。舉報人提供線索經法院核實有效、執行到位後,懸賞金按照約定由保險公司承擔。即依照懸賞公告應由申請執行人對舉報人支付的賞金,因申請執行人投保了懸賞保險而由保險公司支付賞金,減輕了申請執行人的經濟壓力。

懸賞保險協議約定,申請執行人可自定懸賞比例,保險收費為最高懸賞金額的10%。提供財產線索的最高懸賞金額不超過20萬元,提供被執行人下落線索,懸賞金額最高不超過1萬元。

據悉,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推出懸賞保險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所做的工作創新,在全國走在前列。懸賞制度輔助以保險為利器,能有效解決實際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因經濟困難無力承擔相關費用、相關懸賞公告推送發佈手段有限等問題,具有降低成本、透明化操作和發佈渠道多樣化等諸多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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