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常年在外打拼的你
多久没有回家看看父母了?
工作太忙,应酬太多、老板不给假
想家了...
相隔1200公里,太远了...
想家了 ...
你的难处,国家懂!
-好消息-
四川人又多了一个特别长假
给你一个尽孝的机会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报告正式提交大会审议。
报告中提出,建议将 《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第二十四条修改为“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在之前送审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中提出,“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天的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经过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并建议对独生子女护理假期进行延长。四川省法制委员会认为,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给予其子女护理假,符合老年人的现实需要,符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立法宗旨和有关条文的立法精神。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意见,参考外省立法实践,建议将条例修订草案第二十四条修改为“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新增一款“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福利待遇不变。”
然鹅
团团想说
别让我休这个假,我只愿父母健康平安!
除了护理假
二审稿还有哪些亮点?
老年人今后有哪些福利?
一起看过来!
公交免费
二审稿提出,“鼓励对非高峰时段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老年人实行免票。具体办法由市(州)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对落实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票的企业应当给予相应经济补偿”,同时提出,“车站、机场和港口码头应当为老年人设置购票优先窗口、专用等候区以及通行绿色通道。”
景区免费
二审稿提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对年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免收门票;对不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鼓励在非法定假日免收门票,在法定假日实行门票半价优惠。老年人凭身份证、老年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相应优惠”;并“鼓励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对老年人给予优惠”;提出“景区应当为老年人设置购票优先窗口、专用等候区以及通行绿色通道。”
特殊家庭
值得关注的是,二审稿还加大了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关爱扶助,提出,“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发放特别扶助金,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动态调整。”
《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
已经提请二审
等审议通过
这些优惠政策将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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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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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20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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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黄攀、陈静蕊
审核: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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