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娱|西征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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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篇

贰。掀乌龟的凤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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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夏天,南京中了奥运魔咒,古城中,喧嚣与静谧分明:路片餐馆苍蝇寥寥,老板们攥紧拳头,目不转睛盯着电视屏幕,头顶的铁风扇呼啦啦地转;大街上偶尔蹿出几个人,也是行色匆匆,步履如飞;途经老旧居民街区,总能听见几声狂喜的爆喝亦或是粗浑的笑声。

同年,海门人陆丰从中国科技大学医药研究专业毕业,一个牛逼闪闪的大学,一个籍籍无名的专业。彼时,他投了数百封简历,均石沉大海,此前,他奔波于北京,上海,广州等各类一线城市,寻找工作机会,未果。

来南京前,亲朋好友劝他回家,“宁做鸡头不为凤尾”。他说:“我要做凤头”

这个想法由来已久,他曾经是班上最牛逼的学生,在人才济济的中科大,他在班上连拿两年奖学金,学分基点常年不低于4.0。这意味着他得付出远超常人的努力与坚持:“我不是天才,我是自己逼自己,我只是不想像他们一样生活”。在陆丰看来,父母终生囿于小城,满足于小单位中一点儿可怜的薪酬与看似体面的职位,他记得父亲高大挺拔的身躯在浸满酒精的小城事业单位,愈发臃肿。他说,看见父亲微凸的将军肚,就看见了自己的未来。他说,母亲终日耽于麻将,头发上爬满发卷儿,嘴上叼着烟,一轮一轮地抚摸牌张,为了几十元钱,用家乡话与邻座互爆粗口。他说,我不想与这种女人结婚。他愈发憎恨那个出生的小城,憎恨那里的一草一木。

憎恨,滋养了强壮。他像小城中学的异类:架着厚厚镜片,沉默寡言,埋首书稿。当他以三甲之身考中大学时,他说,脑子一片空白,就像忽然获得自由的死刑犯,烈日当空,金箭刺眼,刺晃了他的眼。

在大学第三年,学校老师给出了实习名额,陆丰当仁不让,他一直是最优秀的。至此,他得到了人生第一份工作:医疗器械销售。

他本不善言辞,却干得努力,3个月瘦了15斤,业绩垫底,希望借此留用,未果。老板给出了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你们导师是我朋友,我看他面子才让你来的”。接下来是熟悉的“小伙子别灰心啊,你还是很优秀的”之类宽慰之词。

陆丰不服气,他去买面条时,多放了3个蛋。

“幸好不算太晚”。当生活被迫紧缩,膨胀的不是思想,是与时间剧增的焦虑,从此,好学生剧本陡转直下,优等生陆丰变成了旷课之神,他跷掉几乎所有课,只在点名时出现。每个人都觉得不可思议:为何好学生陆丰依旧精神矍铄,沉默寡言,出没于图书馆与自习室。只有陆丰自己心里清楚,他一直是个果敢的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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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后,陆丰通过了高级程序员资格考试,他说自己当时唯一的想法是“如果找不到工作,去网吧做个网管总行吧”。

08年,南京印证了他的未雨绸缪

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校园招聘现场,通过层层笔试后,考官问了他三个问题。

“你热爱计算机么?”

“爱”。

“你的职业规划是什么?”

“从基层做起,巩固专业知识,逐步做到管理层”。

“你介意背井离乡工作么?给出理由”。

“我在小城长大,再也不想回去了”。这一次,陆丰不加思索脱口而出。他看见考官铁面松动,露出了赞许之色,心中暗念“成了”。

“你介意去海外工作么?具体说是非洲或者东南亚”。

“不介意,那里薪酬很高”。

那位曾经的主考官后来成为了他的上司,某次酒酣耳热之际,搂着他说出个秘密:“知道为什么选你么?因为你一看就是个码农,呆板,机械,聪明,跟年轻时的我一样“。说完,扭过身与邻座的陪酒姑娘继续调情。那一刻,好学生荣誉感袭来,陆丰在心底暗呸了一口。直到飞机抵达尼日利亚上空,陆丰都不确定自己缓过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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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点后悔”。在交谈中,陆丰审慎,惜字如金。他警惕着不给出对所在公司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词汇。他说,自己看不上那些同僚,终日只会“抽烟,喝酒,赌博,聊女人”。这些东西令他觉得羞于启齿。然而,孤僻的性格与长期冰冷的同僚关系,令他倍感孤独,他甚至有时开始怀念那个小城,“虽然庸俗却很惬意”。

“或许庸俗就是人生的常态”。他自言自语道,不久后,他与同样无聊的同事们掀翻了尼日利亚公园内的所有陆龟,一时成为网络热点。

回忆起来,“蛮兴奋的”。

“那还想做凤头么?”我问。“哪儿有凤头可言?我们就是一颗螺丝钉,不闹腾点儿,会生锈”。

采访进入收尾阶段,他小心而警惕地交代着什么能写,什么不要写:“现在媒体肆无忌惮,万一用了真名,公司会开除我”。说完,用无辜的大眼睛冲着我眨巴两下,睫毛小扇子般扑闪扑闪,一脸严肃,似乎在示警。

可谈到掀乌龟,还是会崩不住咯咯笑。

叁。大肚子游击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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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凤靠在竹椅子上,几乎快要睡着了。他带鸭舌帽,马尾辫从帽扣间探出,通臂纹身,像个劣迹斑斑的摇滚乐手。

他今天36岁,出国12年,未婚,除了父母,几乎与所有亲友断了联系。与15年前那个满场飞奔,渴望成为前南斯拉夫天才球星潘采夫的热血少年相比,他的脸依旧俊朗,经年的海外漂泊令他面部线条多了几分冷峻,他的躯体依旧强壮,双手交叉抱胸时,像金库大门。唯一改变的是,肚子,一个大大的,与他的脸与身材极不相配的将军肚。每天早晨,他都在镜前穿一条从商场购回的高档西裤,肥大的裤腰张开嘴,吞进他的下半身。

他22岁时进入某家通讯器材企业工作,职位销售,最先学会的是喝酒,山呼海啸的大酒,把他淹没,从喝两瓶酒就晕,进化到连喝十几瓶稳如泰山,他变成了一座会呼吸的人肉酒窖。领导们看中了他这个特质,于是,将其发配马来西亚,一个依旧遵循华人旧规的东南亚国家。

事实证明,领导们目光如炬。

在酒桌上,他妙语连珠,粗壮的手指来回把玩玻璃酒杯,却仍旧能灵活穿梭于杯盘人隙间,伺机说一个笑话逗众人开心,并不失时机拍客户马屁。只有客户在场,他从不逃酒,反而带着一股蛮横的壮烈,客户嘴唇粘一粘杯子,他就自动连干三杯,一滴不剩。

马来西亚人喜欢他,给他取了个绰号“winelord”,翻译成中文,意思是酒神。酒神的业绩自然不会差,当年通讯行业正是一块商业蓝海,竞争对手稀少,公司产品质量本就优秀,酒精助力后,潘凤的业绩扶摇直上,成为业界新星。他说自己有一种天然的狡黠,能够迅速看穿他人心意,加上一张俊脸掩映,怎能不如鱼得水。他说,只有让各种酒奔腾入试管,胃里翻江倒海,依旧稳稳抓着酒杯,他才能在顾客眼里看见自己存在的价值“其实马来西亚人跟我们一样,一样喜欢爽快人”。

熟悉之后,爽快人潘凤会将客户带去夜总会,大家在暧昧的灯光下,完成心知肚明的交易,“无非是钱,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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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年,潘凤年轻,帅,业绩闪亮逼人,脱光了衣服,他说,线条分明得像希腊雕塑,不,像天神下凡。空闲时,他还会穿上球衣在足球场飞奔,想象自己是又酷又屌的南斯拉夫游击队员,在球场上神出鬼没,跟玩儿似的收割马来西亚人,进球后将手指向空无一人的看台,意淫上面坐着曲线妖娆,风雨娇俏的马其顿姑娘。电影情节一般,一次进球后,他照例指向看台作弯弓射箭状,顺着手指方向,他看见了她。

潘凤说,一瞬间,年少的火一样的勇气让他走过去,她的眼睛“邹”地挪开。她是个马来姑娘,肤色健康,面容姣好。20多岁的潘凤,浓眉毛,眼睛里藏着世上最深的情,像勾引农妇的宙斯,凭借流利的英文与三寸不烂之舌,撬开了姑娘的房门,火车般呼啸着碾过了她的身体。

类似剧情后来在马来西亚反复上演,少年潘凤在爱情中贪婪索取,饱尝甜蜜后,就制造痛苦,总之不能平淡如水,因为“年轻,不在乎”。

所以他喝酒也不在乎,只要业绩够棒,一杯又一杯,一瓶又一瓶,在胃里翻江倒海地吐出来,然后头痛欲裂,酩酊大醉。潘凤说,自己年轻时,想做个四处流浪的游击队员,结果夙愿达成后,有天夜里他又喝醉了,开始疯狂想家,可惜没人为他准备毛巾与醒酒食,他摸摸肚子,叹了口气自嘲道:“这是多年的精华啊”。他马上快四十岁了,大脑早已不分泌激情,除了死水般的生活,与其作伴的,便是一个大肚子。

再过几天,他将再次前往马来西亚,那里市场竞争愈发激烈,曾经合作多年的甲方公司也日趋规范,马来西亚人不再戏称他”mr winelord“,而称他为mr pan。

那些靠酒精与机敏杀下的江山,正摇摇欲坠,大厦将倾。在中国,他说自己找不到归属,陌生的语言,陌生的国家,甚至父母,也愈发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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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夜里,潘凤做了个梦,他梦见了那些撵过的姑娘,忽然,远处出现一个大肚子,隆起如山丘,咕噜咕噜地向自己撒娇:“我不会离开你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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