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三村幹部挪用扶貧“雙到”資金受審

湛江三村干部挪用扶贫“双到”资金受审

近日, 湛江雷州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廖林、廖崇宇、廖竅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該案是湛江監察體制改革後,湛江法院審理的首例由監察委員會移送審查起訴的職務犯罪案件。

雷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湛江三村干部挪用扶贫“双到”资金受审

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被告人廖林利用其任雷州市英嶺村村幹部之便,與被告人廖崇宇、廖竅將英嶺村委會扶貧“雙到”資金41.5萬元從英嶺村委會的賬戶轉入由其三人註冊成立的“雷州市覃鬥英嶺海水養殖專業合作社”賬戶,為了償還私人貸款,經被告人廖崇宇、廖竅同意後,又將該筆扶貧資金中的28.1萬元,從合作社賬戶轉到其個人銀行賬戶用於償還個人債務,並從該賬戶中兩次提取現金共12萬元供個人使用。被告人廖崇宇、廖林、廖竅利用職務之便,挪用扶貧資金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依法應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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