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库斯·图留斯·西塞罗给美下定义时说:“美是物质各部分的适当比例,加上悦目的颜色。 ”
在绘画艺术中无论原色与原色、原色与间色、间色与间色还是原色与复色的调合,只要调配量符合黄金分割定理,所调出来颜色就比较合适、自然,看起来给人一种美感。
如,两种原色调合后会产生出间色:
红与黄调和出橙色,而这橙则根据红、黄二色所占的不同比例,可呈现出不同的色相来。 如果红占比例大,这橙色就偏于红;如果黄占比例大,这橙色自然偏黄。
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人在描述桔子的色彩时,有时会说“桔红色”,有时又会说“桔黄色”,都是对的。
为调配出一种间色所使用的两种原色当然不是等量,而人们习惯采用的调配当量往往是:黄=3 红=5 青=8。
即:黄3+红 5=橙8
黄3+青 8=绿11
青5+红8=紫13
这个调配量即符合黄金分割定理,所以调出来的颜色就比较合适、自然,看起来给人一种美感。
至于两种间色的混合,三种原色的混合,间色与黑色的混合,原色与黑色的混合,原色与其补色的混合,这一切所产生的复色。
尽管其中的比例要更为复杂,但只要找出其各自的符合黄金分割的比例来,就不难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
换而言之,一幅画就是一个整体,其色彩统一中的整体美是重要的衡量原则。
一个画面,不管有多少色块,必须具有构成整体与各个局部的有机联系,各种色彩感觉的获得,是依赖于观察统一的整体而感知。
另外,也要注意色彩的差异美,整体色彩都是由若干个色块配置、组合而成。
在整体色彩中,各色块彼此之间的比率、次序和对比的联系,与作画者的审美修养有很大关系。
在艺术创作中,从视觉形象来说,各种内容的组合显现出的微妙差异,就能形成一种和谐的艺术效果。
如二者的差异过大,则就形成一种对比的艺术效果。
一些有创造性的画家,在习惯中求突破,繁复中求单纯,单调中求丰富,“计黑当白”,善于在繁杂的色彩对象中找出条理、次序的差异,通过合理配置组合而达到艺术的整体色彩效果。
色彩的力量在个性在对比,现代派画家高更的追随者德尼说:“一幅画在他表现战马、裸女或某些故事情节之前,须是一个平面,用色彩在一定的秩序是涂沫着。 ”
在众多极富表现力的作品中找到情感和色彩力量之间的对应关系,秩序是可把握。
这个秩序就是——黄金分割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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