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院积极参加开展“食品药品” 安全领域联合执法行动

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及端午节小长假和中考来临之际,康县人民检察院紧抓落实,积极加强对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规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重点对校园周边的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了督导检查。

康县院积极参加开展“食品药品” 安全领域联合执法行动

2018年6月13日,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教育、卫计、工商、城关、农牧等部门进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校园周边的饮食安全,保障居民合法能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康县人民检察院对联合执法行动进行现场督导。

康县院积极参加开展“食品药品” 安全领域联合执法行动

联合行动执法工作组就联合行动实施方案,进行深入探讨,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联席合作机制。

康县院积极参加开展“食品药品” 安全领域联合执法行动

进入康县城关二小校园周边商铺检查食品销售。

联合行动执法工作组深入康县一中,对校园食堂的食品质量、食品卫生、食堂环境及工作人员健康资格情况进行检查。

康县院积极参加开展“食品药品” 安全领域联合执法行动

联合行动执法工作组深入校园周边的超市进行检查,重点对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粽子等商品进行了现场检查,确保群众在端午节期间能够购买安全放心的食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康县院积极参加开展“食品药品” 安全领域联合执法行动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有力的推动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全面、有效落实,深化了多部门联席机制。对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打造文明康县创造有利条件。

康县院积极参加开展“食品药品” 安全领域联合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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