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首例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检察长亲自办理

锦州市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首例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检察长亲自办理

2018年6月7日,锦州市义县检察院对义县监察委首例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一一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提起公诉,该院胡颖检察长亲自办理。

加强沟通,促进检察和监察的有效衔接。为实现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有效衔接,胡颖检察长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亲自把关,积极与监察委沟通协调,厘清各自的办案职责,明确各部门工作衔接程序,并对后期案件程序问题进行了商议论证。在受理环节,要求案管部门设立专门监察委移送案件登记台账,严格进行案卷材料审核和规范操作受理流程和文书流转,从而实现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顺利对接,为案件受理和审查起诉提供了有力保障。

阅卷提审,体现检察官办案的亲历性。案件受理后,按捕诉一体化的办案模式,胡颖检察长在最短时间内细致审查了卷宗材料,在法定时限内告知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针对案件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全面,是否采取强制措施及采取何种强制措施进行了重点审查和充分论证。鉴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悔罪,并已全部退赃,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对其做出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胡颖检察长带领办案组成员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其对该案事实的供述和辩解,讯问过程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严审细查,追诉遗漏犯罪事实。胡颖检察长在阅卷和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后,发现该案存在遗漏的犯罪事实,遂向监察委提出补充调查意见,经补充调查又追诉了部分犯罪事实,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近日,另一起义县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也将提起公诉。

来源丨义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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