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招标

物业管理招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本项目位于成都市崇州市崇阳街道蜀州北路323号,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政府办公楼。

三、投标预算:最高限价250000元/年,按年度报价。

四、期间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地点

1、招标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19日—2018年6月26日16时在成都市崇州市崇阳街道蜀州北路323号

2、截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6月25日9时30分3、开标地点:成都市崇州市崇阳街道蜀州北路323号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请与 程辰 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地 址: 崇阳街道蜀州北路323号

邮 编: 611230

电 话: 028-82313281

联系人: 程辰

第二部分具体技术规范与要求和部分差异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

2、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

3、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

4、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5、提供车辆停放管理服务;6、提供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

7、 按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服务。

二、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1、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

2、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

三、物业服务费的结算形式(包干制)。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说明(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

(二)定义

1、“招标方”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

2、“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物业管理企业。

(三)合格的投标方

1、经过本次招标的资格预审确认为合格的投标人称为合格的投标方。

2、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完善、真实的物业管理资料。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2、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

结合本项目的规划布局,建筑风格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

3、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

编制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目录。

4、管理服务人员配置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本项目实际情况拟配置各岗位人员,其中:项目经理1名,保安3名,保洁2名。

5、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1)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清洁保洁方案;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方案和岗位责任描述;

(二)投标报价

1、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写明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总收费报价金额、分项收费报价金额及测算依据。投标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方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共2套,并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须打印并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要求和无效

1、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标明投标方的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2)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修改或补充的书面材料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

和递交,并注明“修改或补充投标文件”字样。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未密封的;

(2)未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投标单位印章的;

(3)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

(4)逾期送达的;

(5)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四、开标和评标

1、开标的方法与程序

2、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1)招标方根据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共设 3 人。

(2)评标标准及办法

崇阳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招标

五、中标人的确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

(一)中标人的确定

1、招标方在投标截止之日起 3 日内确定中标人。

2、招标方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招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返还其投标书。

(二)悔标责任

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相应的物业服务合同的,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日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相应物业服务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按 实际产生费用_给予赔偿。

(三)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

1、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以综合评比,优胜物业管理企业中标

(四)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

1、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参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格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依据。

第四部分 其他事项

1、本项目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中标价格确定。

2、招标人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附件

投标文件附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扩展:附件:

1.投标文件封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投标函;

7.拟派驻本招标建筑区划的人员配置;

8.投标人管理业绩表;

9.投标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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