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文件《龙岗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申请指南》,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插班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受理原则
1.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督导有关文件,要严格控制班额,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接受转学插班。目前我校学位紧缺,仅受理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居住的学区购房、学区户籍学生的转学插班申请。所有提交申请的转学插班,不承诺安排学位,无法录取的学生需回原校就读或家长自行申请其它民办学校就读。
2.同等入学条件的应优先解决外地转入,未享受龙岗公办学位的学生。
二、受理对象
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居住的学区户籍、学区购房学生(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三、受理时间、地点
1.电话登记(仅登记学区户籍学区购房类别):84559202
6月26日—6月2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00
2.学校初审(逾期不再受理)
7月2日—7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00
3.地点:学校一楼教务处
四、所须资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1.学生出生证;
2.学生、父亲、母亲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房产土地用途为住宅或商用两用):学生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购房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大于50%);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4.《龙岗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信息登记表》
(可在网站下载:http://www.lg.gov.cn/bmzz/zs/)
五、温馨提示
1.按照市教育局规定:自2016年起,在我市没有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非深圳户籍考生,不能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统一划线录取,不建议非深户籍初中学生申请插班。详情可登录“深圳市招考网”查看。
2.咨询电话 84559202
深圳市龙岗区兰著学校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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