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為救繼母的兒子賣掉房子,未婚妻含淚打掉肚中的胎兒離他而去

小夥為救繼母的兒子賣掉房子,未婚妻含淚打掉肚中的胎兒離他而去

愛明的家庭是一個重組家庭,爸是親爸,媽是後媽,親媽在愛明8歲的時候因為受不了家裡的窮,一夜之間就不見了人影,愛明也哭過,找過,可是一個故意躲你的人就如同你永遠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一樣,又怎麼可能讓你輕易找到她的行蹤呢。

就這樣在兩年以後,父親又娶回了一個女人,這個女人有點殘疾,走路有點跛腳,作為10歲的一個小孩,對大人的事情自然也沒有發言權,剛知道父親要娶這個女人的時候,村裡人都風言風語,說以後再生個兒子,你在那個家就有你苦頭吃了。

愛明也擔心過,擔心有用麼?自然是沒什麼用,爹要娶妻,娘要嫁人,不是你做兒子能參與的,一切順其自然吧,只是對這個後媽,愛明也是和正常人表現出的態度一樣,不搭理,漠視她,冷落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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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跛腳女人居然也不生氣,在父親再婚後的第二年,真讓村裡人說著了,跛腳女人生了個帶把的,父親高興壞了,跛腳女人也高興壞了,只有愛明一個人悶悶不樂,心想啊,這下完蛋了,本來有了後媽,親爸也得變後爸,這下好了,他們有了自己的兒子了,更顯得愛明就是那個多餘的人就當愛明還一直忐忑不安的想這些事情的時候,就已經過去一年了,那個跛腳女人的兒子都一歲了,但是跛腳女人也沒有絲毫的對愛明表現出什麼不滿的情緒,一個十二歲的小孩知道個啥呢,被村裡那些嚼舌根的人一忽悠,還是對這個女人狠的咬牙切齒,雖然 跛腳女人對愛明挺好的。但是好像只要是後媽都得是壞人才能符合在人們心裡的價值觀吧。

當跛腳女人的兒子會說第一句話的時候,居然喊著是個不清不楚的“哥”,當時愛明驚呆了,抱著這個仇人的孩子久久沒捨得放下去,還從來沒人叫過愛明哥呢。這意味著以後愛明正式就有個弟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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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小孩從小就對愛明親,自然愛明對他也是很不錯的。愛明十八了,弟弟也六歲了,愛明跟著村裡同鄉外出打工了。

眼看著愛明已經26了,在當地也買了一套平米不大的房子,和未婚妻也攜手三四年了,感情還不錯,準備著近期就把婚事定下來,結果父親打過來電話,說跛腳女人的孩子也就是那個弟弟得了病,花錢多,但是最終痊癒的可能性還是比較高的,家裡的錢都已經花光了,現在只能求到愛明身上了。

愛明瞞著女友把準備結婚的錢全部打給了父親,後來被女友發現之後,愛明一五一十的把自己家裡的這些事如實的說了出來,錢沒了不說,愛明居然把準備結婚的房子也掛到了房產交易中心。女友聽後,只是說了一句:你和你弟弟一塊過吧,就摔門走了,愛明原想著女友只是在氣頭上,等過上幾天消氣了自然就會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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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明也內疚,不止一次的問自己,自己這樣做真的值得麼,為了一個同父異母的弟弟把自己的終身幸福給賠上。但是最後的結果,愛明還是對這個弟弟於心不忍啊,只是忍著心裡的苦和女友回了一句話:這輩子錯過你,是我的錯,但是我不能看著弟弟去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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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呢這件事,一邊是女友和肚子未出生的孩子,一邊是同父異母的弟弟,相信很多人已經做好了選擇了吧。

是啊,還能怎麼樣,愛明這種處理方式,也不能說是錯的,他想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可從來沒想過對自己愛人負責,女孩離開他,相信會更幸福吧,畢竟愛明這個家就像填不滿的窟窿,苦一個算了,何必再拉一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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