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兒子買房,準兒媳卻要求加名字,到底該不該加?

衢州土郎中

大家好,我是房地產人——三石。
給兒子買房遇到準兒媳要求加名字,到底該不該加的問題,真的是我們房地產界最糾結的問題了,如同母親和老婆掉水裡了,到底先救誰是一樣的。

作為一名從業十多年的房地產人,我客觀的分析下這個情況吧!

1.就目前的婚姻法中明確規定,房產所有權的劃分,主要依據是明確出資方是誰。即所有權歸出資方所有,哪怕是寫的是小孩的名字,但是錢是父母的賬號轉進去的,也不會分割給兒媳的。

簡單舉個例子,父母出錢給孩子買婚房,兒媳沒出錢,但是把名字加了上去,在離婚分割房產的時候,該套房產的首付款部分是隻給男孩的,只有貸款的部分進行分割。更有甚者,雖然寫了兩個孩子的名字,但是月供都是父母還的(有銀行轉款證明)情況下,房產分割的時候也是不會考慮兒媳的。

2.男方應大度,如果是真的是為了結婚而買的,建議還是寫上兒媳的名字的好,畢竟是嫁到男方家裡的,寫上名字也表示對女孩的認可和接納,你連你的物質都不願和心愛的人分享,何談精神上的相伴!

3.女孩當自強,寫不寫名字其實不重要,婚後財產本來就是要平分的,如果是抱著有名字才有安全感的目的,你的婚姻也不會幸福,反而豁達開朗倒是落的大方得體。


這麼多年在售樓處我見過,為了寫不寫女孩的名字而當場不結婚的,見過誰的名字寫著前面而吵崩的,見過女孩想買好的,男孩沒有錢買而遭到羞辱的。這種爭吵太多太多了,甚至見過一個房本上寫了全家六口的名字!其實主要還是因為在中國一套房子代表的意義太多了,房子是結婚的基礎,是落戶的門檻,是上學的通知書,是兩口過日子的保障。。。。。。


作為一名父親,我希望我的女兒是嫁給愛情的,直到有一天她帶著一個男孩到我面前說:爸,你看,這就是我要找到的那個人,和他在一起我很快樂。這樣我就心滿意足了。。。。。。精神上的快樂比物質上的重要的多!

手碼不易,點個關注吧!


三石聊房產

我覺得這個問題很好回答,如果做家長的給兒子買房子,準兒媳並沒有添加一分錢,那麼雖然她是準兒媳但名字也不該加她的。

因為房屋畢竟是二老給兒子買的,兒子兒媳可以共同享用,但是產權必須是兒子的,不然的話,你會助長準兒媳的貪婪。

現在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早已變了味,物質已經大大的決定了一切,但是我們絕不能完全全的讓物質決定婚姻的左右。

如果你加上了準兒媳的名字,不僅縱容了準兒媳的無禮,而且還會在愛情婚姻當中立了一道門檻,讓男方心裡總會覺得你是為了房子才嫁給我的,這對二人將來在一起生活,對夫妻關係的發展是很不利的。

所以該給的東西你可以給,比如你該給的彩禮,無論彩禮的多與少,那是你真心相送的,哪怕你有能力贈送房屋也不是不可以的,但前提一定是你心甘情願的,是你有條件的,是你不再糾結的。

一句話,我們可以高高興興的花錢娶媳婦,並不是無可奈何的買媳婦,一切順其自然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方好。


白雪姐姐

這個問題我回答過一次,如果是我不會加。我給我兒子買了房子,那是我兒子的私有財產。同樣我也給我女兒買了房子。

女兒嫁得好,女婿家買四百多米的大房子,因為女兒名下有房子,如果寫女兒名字貸款利率會提高。我告訴女兒,日子過好了,別說那個四百多米的房子,公公婆婆的所有都是你的,過不好,離婚,買房子咱沒出錢,就出個名兒就分人家房子?那不是人乾的事兒,所以就沒寫。


花花上酸菜

給兒子買房切切不要加入兒媳婦的名字。原因之一,現在的女人太浮澡。之二,不是真愛,如是真愛只寫兒子名字,媳婦又何防。之三,離婚時辛苦一輩子給兒子買房子她分走一半。之四,凡是要求要加入名字的這種兒媳不可娶,目的不純。之五,要牢記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巧巧148840945

主要問題核心在於產權歸誰的問題。如果是父母給兒子買房,留好付款的全部資料手續,證明出資系父母,贈送給兒子,產權非常簡單,父母有權證明是給兒子一人的。

關於兒媳加名,如果你們不在乎房產,加個名字又何妨。

如果兒媳不出一分錢要拿房子,呵呵,讓孩子們自己掙錢買房。或者,別進門了。


雲水禪心176258560

我全款買房,如果準兒媳出裝修,那可以加名字,畢竟她也出錢了,以後兩個人還得好好過日子呢!貸款買房倆人還貸也可以加名字!但是別跟我說什麼以後是我們家的人了什麼都不出就要加名字,對不起,那不行!你爸媽養大你不容易,我兒子就是西北風喝大的嗎?歸根到底就是有商有量,別太過分怎麼都好說。


唐公子

如果全款沒必要加上名字,買的房子如果付了首付,或沒有裝修,傢俱家電,如果要女方買則要加上名字,要不然你不是耍心眼嗎,房子可以增值,退一步講,萬一要是離婚人家還能把東西拉走,裝修的毀掉嗎,有人會說了,那能值多少錢?對,那能值多少錢你一起裝修完不就好了,何必耍這個心思,又想巧又想好,不要耍這個心思,不然攤上你這樣的親家倒黴死了


繁星邀四月

雖然我也是女方,但是這個事情還是要慎重考慮,我如果給女兒買房子也不會加女婿名字的,同理哈,如果他們雙方都誠心過日子,房子就可以一輩子住下去,那麼就不存在財產問題,如果以後有變故,那麼最好就是各人拿各人的。這個只是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