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照有什么用?

灭亡天羽

作为日本文化中的一个常见意象,“天照”一词本身可以有很多含义,包括日本传统神道中的太阳神“天照大御神”,以及与日本神道、忍道有较深渊源的《火影忍者》中的招式、还有许多以日本神话为背景,或者带有部分日本神话文化元素的作品的角色,也以“天照”为名。

鉴于本题的配图,出自《火影忍者》,那我们就来说一下这个作为招式的“天照”吧。

在《火影忍者》的设定中,“天照”是万花筒写轮眼瞳术中的一种,其效果简单来说,就是能在目光聚集处施放黑炎,而这黑炎,如果不将目标完全烧尽,则不会熄灭,是一种非常强大的物理攻击手段。这种术最早只有宇智波鼬掌握,后来随着剧情的推进,宇智波佐助也开启了万花筒写轮眼,而且在其左眼使用天照时,右眼还可以通过加具土命,使天照进行形态变化,提升了天照的完成度。

文:桓徆


橙心社

介绍一下天照:万花筒写轮眼的瞳术之一,目前已知使用者为宇智波鼬、宇智波佐助,被黑绝称为最强的物理攻击忍术,此术施展时,万花筒写轮眼会在目光聚焦处释放出黑色的火焰,黑炎会燃烧至目标完全烧尽才会自行熄灭,由于对身体造成太大负担,在使用时眼睛会流血;


天照的用处:防御、攻击、拯救忍界、配合佐助耍酷;

宇智波鼬两次使用天照:

01宇智波鼬与干柿鬼鲛捕捉九尾时,施展天照摆脱了自来也通灵兽的困境;

02宇智波鼬与宇智波佐助对战期间,由于身染重病,无法持续维持火遁,施展天照将佐助的火遁燃尽;



宇智波佐助使用期间:

宇智波佐助控制天照的能力强于鼬,可以将天照进行形态变化,用作防御与攻击,亦可将天照熄灭,可以将天照用于须佐能乎;


防御:宇智波佐助袭击五影会谈期间,与雷影对战,将天照进行形态变化加以防御(雷影暴脾气);

攻击与熄灭:宇智波佐助带领鹰小队捕捉八尾,期间施展天照将八尾点燃,不幸波及香磷(天照攻击),佐助曾将天照熄灭;


宇智波佐助与漩涡鸣人封印最终BOSS大筒木辉夜时,辉夜碍于佐助会使用天照,才未能进行冰雪空间躲避,这才使得辉夜姬再次被封印;此处可以明白:天照拥有拯救忍界的作用;

回答完毕!谢谢围观!


漫村村长

《火影忍者》天照被誉为最强物理攻击忍术,被它攻击到的东西,无论是什么,都会被泯灭,哪怕对象是火焰。不过你会尴尬的发现,它没烧死过人,其实吧,鼬的天照杀死过大蛇丸一条小蛇,烧毁了岩宿大蛤蟆的食道;佐助天照废了雷影一条胳膊,还有几个小兵的铠甲,还有八尾的触手,还有龙套白绝……



“天照”在火影中号称“最强的物理攻击”“绝不可能逃避的攻击”,只有万花筒写轮眼开眼的人才可以使用。最初只有宇智波鼬可以使用,后来鼬在临死前使用了转写封印·天照,将天照的力量封印到佐助的写轮眼中。在万花筒写轮眼的视线聚焦的地方引燃黑色火焰,在不把目标燃烧殆尽时,不会熄灭,可以将一切东西燃烧殆尽。在没有任何外力的阻碍下,天照的火焰要把捕捉到的目标烧成灰才会熄灭,因此,这种术就被取名为日本太阳神的名字——天照。



其实吧,前期被称为最强的物理攻击,拥有不把目标烧尽绝不熄灭的特性和独特的黑色火焰,“天照”后期除了当当助攻之外什么用也没有了,谁都烧不死,唯一一次成功一点的还是跟鸣人合作打十尾的时候,结果人家直接给分裂出来了。



主要是后期能躲避天照的方法太多了,封火法印、加具土命、伊邪那岐、阴阳遁、须佐能乎、神罗天征、查克拉外衣防护、将燃烧部分分离,然后还有跑和挡。这么一说,感觉要烧死人也不那么容易了。


狐狸的动漫

"天照"可以理解为源自太阳中心的火焰,是一种很强的火遁.威力当然是没的说,如果不幸中招,轻则重伤,重则性命不保.而且攻击范围很大。由万花筒写轮眼使出的具有强大破坏力的忍术,使用写轮眼直视目标,使目标被黑色火焰吞噬,黑色火焰将目之所及的一切燃烧殆尽,此火焰可燃烧七天七夜,七天之内除非使用封印术才能将其消失。天照的火焰是来自太阳中心的阳炎,连火焰都可以吞噬,所以取名“天照”(除九尾以外因为九尾是火属性)。当然目前鼬还没有用它攻击人.总之天照应该是攻击型忍术中最强的了.但是天照太消耗体力和查克拉,据说鼬一天也只能用一次.而且天照和月读一样都会伤害视力,而且天照对视力的伤害会更大.鼬用完月读后只是双目紧张,眼部肌肉颤抖,而用完天照后却无法维持万花筒写轮眼的状态了(至少短时间无法维持).佐助用了一次,眼直接血流不止。


我要屠东京

我来简单回答下这个问题,首先我要指出所有没看懂火影的萌新的常识性错误,就是喜欢拿后期的设定来和前期的比,我只能说完全没有可比性,前期的设定上作者也是在探索中,肯定会有矛盾的地方,就像楼主提出的问题就很幼稚,天照的设定就是最强物理攻击但并不是无敌,任何术都有缺点和相克的办法,如果像你这么提问题那什么术都没作用,再次天照可以躲开但谁也不能说就无效,天照的作用就是烧毁一切目标。最后就是你永远不会得到标准答案因为回答你得就两种鼬粉要么鼬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