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變動內容解讀

2018年中考政策內容解讀

保定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變動內容解讀

1、主城區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標繼續100%分到初中學校

今年,我市主城區省級示範性高中的招生計劃繼續100%下達到主城區初中學校。保定主城區(蓮池區、競秀區、高新區)和白溝新城初中入學時的擇校生(片外生及在非指定公辦初中學校就讀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民辦學校除外,下同)和有轉學經歷的學生報考公辦省級示範性高中時按中考成績扣減50分後的實際分數參加排隊錄取。初中入學時的擇校生和有轉學經歷的學生報考一般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五年制(含“3+2”)、“3+4”本科等院校錄取時,不扣減50分。

2、志願填報及設置服從調劑欄

今年繼續執行中考結束後考生估分填報志願。主城區(蓮池區、競秀區、高新區)和白溝新城的考生在保定一中、保定二中、保定三中、保定外國語學校、保定七中五所省級示範性高中選擇一所填報,今年繼續增設“是否服從調劑”欄志願。

3、主城區繼續設定省級示範性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

保定主城區(蓮池區、競秀區、高新區)和白溝新城公辦省級示範性高中錄取時按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計劃總數的一定比例,劃定省級示範性高中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線上考生具有被省級示範性高中學校錄取的資格。省級示範性高中學校未錄滿的將從志願“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省級示範性高中已錄取學生的平均分高低和考生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調劑錄取(不錄取省級示範性高中最低分數控制線下的考生),調劑錄取前已被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調劑錄取。

4、招生範圍

各縣(市)和清苑區、徐水區、滿城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原則上在本縣(區)域內招生,管理體制不變。阜平職教中心“3+4”本科面向全省招生(提前錄取,高考評價中按本科計回考生生源所在縣)。保定一中、保定二中、保定三中、保定外國語學校、保定七中、保定田家炳中學(原鐵路一中)、保定白溝新城第一中學(保定二中白溝分校)面向蓮池區、競秀區、高新區、白溝新城招生。保定一中宏志班,面向全省單獨組織錄取(具體辦法另行發文)。保定田家炳中學在錄取考生中舉辦保定一中幫扶班(原則上不超過100人)。保定一中“1+3”創新實驗班學生不得參加中考,今年繼續在主城區初二年級學生中招生。保定外國語學校初中部部分畢業生在學生及家長自願的基礎上可直升高中部,學校必須與學生及其家長簽訂直升協議書,不再參加中考。

保定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變動內容解讀

2018年中考政策有如下變動

1、自主招生比例降低

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於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8〕8號)文件要求,主城區省級示範性高中繼續實施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比例由2017年的不超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10%調整到不超過5%。

2、減少考試加分項目

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於2018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8〕9號)“繼續清理和規範中考加分項目,尚未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等加分項目的地方,要從2018年起逐步取消”文件要求,我市自2018年起,取消高水平運動員加分項目。加分項目詳見保教考中【2018】9號文件。

保定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變動內容解讀

3、班額不得超過56人

在充分考慮課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對學校教育資源配置的背景下,根據省教育廳文件要求,我市合理確定招生規模,杜絕大班額,班額不超過56人。

4、規範外市民辦高中到我市招生行為

外市民辦高中到我市招生,需提前向我市備案招生計劃,市教育局將根據“外市民辦高中學校應以招收當地初中畢業學生為主”的原則和我市普通高中發展需要,審核確定外市民辦學校在我市的招生計劃。超出我市核定計劃錄取的或錄取已經被我市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及錄取結果未按時函告的,我市將不能放檔,無法建立高中學籍,責任需由違規錄取的外市民辦學校和當事的學生家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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