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看個稅改革亮點:預估全國個人所得稅將會少收1到2萬億元

這幾天熱議的話題還是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個稅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也將迎來一次根本性變革。個稅法第七次大修最值得關注的點在哪裡?

雖然此次改革個稅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給工薪階層人們帶來了福利,減輕了稅賦。但專家卻指出本次改革最大的亮點在於首次增加了專項抵扣,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與民生相關的專項抵扣。

西南財經大學教授甘犁認為專項抵扣機制的建立為政府提供了有效的工具,使政府在社會治理中更能夠發揮引導和統籌作用。比如政府可以在適當的時機旗幟鮮明的鼓勵生育、鼓勵人力資本投資,也可以降低特定人群的生活負擔,引導社會更加公平健康的發展。

西南財經大學教授甘犁說:“我覺得這個專項抵扣一直在談,但從來都沒有落地,雖然落地下來這中間還有一定的過程,但落地下來後會成為中國社會的制度安排,這個非常關鍵重要,通過這種制度安排,政府可以通過稅收的方式,來引導消費、支出、遏制消費支出,通過這種方式可以跟老百姓有更多的互動,在這個社會中多了一種手段的話,可以引導中國社會健康的發展。”

甘犁教授舉例說明,按照現行個稅徵收辦法,收入相同的納稅個人納稅金額一樣。但現實情況是,一個人月收入8000元,如果他是單身漢,那生活質量應該不錯;但如果他是一個家庭的唯一收入來源,特別是還要養育小孩、償還房貸甚至支付老人醫藥費等,那他的生活一定比單身漢艱難許多。從這個意義上講,專項抵扣機制進一步體現了公平理念,有針對性地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比單純提高個稅起徵點更加凸顯了公平性,從結構上緩解了中低收入群體的負擔,目前,專項抵扣機制的具體實施辦法還未公佈。同時,甘犁教授提出了專項抵扣機制的實施需要雙向申報機制的建立和抵扣金額的合理設置,任何一筆交易都是雙向的,既有“來源”又有“去處”。

“比如你送小孩去幼兒園,每個月交了多少錢,你向國家申報下你交了多少錢,幼兒園要根據你的身份證號碼,再去申報,形成雙方都有一個申報,申報上去後有一套系統來核實,核實完了後,再有一個稅收返還的過程,這個制度一定要建,很多國家造就有雙向申報的制度,我們國家目前都是單位幫忙申報。”而改革的另一方面,起徵點的提高,甘犁教授根據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扣除“五險一金”後的收入分佈推算,個稅起徵點和稅率結構調整後,各收入群體均會受益,但相對來說,月收入在元的這部分群體受益最大。此次個稅調整,同時也大幅降低了中低收入群體的應納稅額,使收入較高群體承擔了應有的納稅額。

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公民在享受權利的同時,也要履行相應的義務,權利和義務始終是對等的。

萬和潤灃財稅服務集團董事長毛熠分析稱:“就按現在的稅法法律來算的話,這次改革我預估全國個人所得稅會少收1到2萬億,這應該是1980出臺個人所得稅以來,是歷史性的、空前性的,也是很徹底的一次個稅改革,當然這才僅僅是起步,我認為中國的個稅改革好戲還在後頭,還會走向以家庭為單位的徵管模模式。但另一方面也要求廣大納稅人在享受權利的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就得依法納稅,這次個稅修改也增加了反避稅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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