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設備、工器具購置費用(五)

一、設備與材料的界線

工程建設設備與材料的劃分,直接關係到投資構成的合理劃分及概預算的編制。為了合理確定工程造價,加強對建設工程投資的控制與管理,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於1991年5月擬定了《工程建設設備與材料劃分原則和實例(徵求意見稿)》,對工程建設中設備與材料提出了劃分標準。

1、凡是經過加工製造,由多種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組成的具有功能、容量及能量傳遞和轉換性能的機器、容器和其他機械、成套裝置等均為設備。設備分為標準設備和非標準設備, 標準設備;是指按國家規定的產品標準批量生產的,已進人設備系列的設備。

非標準設備:是指國家未定型、使用量較小、非批量生產的,由設計單位提供製造圖紙,委託承製單位和施工企業在工廠和施工現場製作的設備。

2、為完成建築、安裝工程所需的經過工業加工的原料和在工藝生產過程中不起單元工藝生產作用的設備本體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均為材料。

二、設備購置費用構成

設備購置費是指為工程建設項目購置和自制的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設備、工具、器具的費用。確定固定資產的標準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1000元、1 500元和2000元以上。新建項目和擴建項目的新建車間購置和自制的全部設備、工具、器具,不論是否達到固定資產標準,均應計人設備購置費中。

設備購置費由設備原價或進口設備到岸價和設備運雜費組成。其中,設備原價指國產標準設備、國產非標準設備、引進設備的原價。設備運雜費指設備供銷部門手續費、設備原價中未包括的包裝費和包裝材料費、運輸費、裝卸費、採購費及倉庫保管費等。如果設備由成套設備公司供應的.成套設備公司的服務費應計人設備運雜費中。

三、設備購置費用確定

(1)設備原價

國產標準設備:以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規定的出廠價格為確定依據。

國產非標準設備:根據設備類型和估價依據,可採取以下估價辦法:

1)重蛋估價法(又稱指標估算法);

2)成本計算估價法;

3)分部組合法。

(2)運雜費

運雜費一般可採用綜合費率進行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設備運雜費=設備原價x運雜費率

設備運雜費率如表2.20所示。

連載——設備、工器具購置費用(五)

四、工器具及生產傢俱購置費用

工器具及生產傢俱購裡費是指新建項目和擴建項目按初步設計規定所必須購置的不夠固定資產標準的設備、儀器、工卡模具、器具、生產傢俱和備品備件的費用。其一般計算公式為:

工器具及生產傢俱購置費=設備購工費x定額費率

下期更新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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