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胆量

林语堂: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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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赛珍珠,在中国生活40年,写出了获得诺贝尔奖的小说《大地》。尽管如此,但她对中国文化仍有隔阂,希望有一个中国人,能用流畅的英语,向西方世界介绍真正的中国。

她找到的这个人就是,林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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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同意了这个要求,因为他正想用英文写一本书,针对西方对中国的偏见和误解,来写出中国文化的精髓与灵魂。在他看来,以中国通自居的西方人,对中国的认识大多是皮毛之见,男人的辫子和女人的小脚都只是别的国家对中国的浅层认知,那不是真正的中国。

第二年,林语堂撰写的《吾国与吾民》在美国出版,位列美国畅销书榜首,曾一度成为许多美国人睡前必读的枕边书,无数欧美读者也正是通过阅读林语堂笔下的文字,认识了一个丰富、生动,令人向往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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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珍珠在上海为《吾国与吾民》作序,她写道:“它实事求是,不为真实而羞愧。它写得骄傲,写得幽默,写得美妙,既严肃又欢快,对古今中国都能给予正确的理解和评价。我认为是迄今为止最真实、最深刻、最完备、最重要的一部关于中国的著作。更值得称道的是,它是由一个中国人写的,一位现代的中国人,他的根基深深地扎在过去,他丰硕的果实却结在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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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仅用包括《吾国吾民》、《生活的艺术》、《苏东坡传》、《京华烟云》等三十多部英文作品,向西方世界普及中国文化,他甚至著文煞有介事地论证“长衫优于西装”。

尤其是《生活的艺术》更是风靡西方,在美国《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稳居榜首达52周,光在美国就印了超过四十版,还被翻译成十几种文字,在欧美各阶层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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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书评家曾说,“读完这本书之后,令我想跑到唐人街,每遇到一个中国人便向他深深鞠躬。”

还有一名书商想推荐五名东方作家,思来想去,除了一个林语堂,竟再想不起来还有谁有足够的分量了。

几十年后,美国前总统老布什曾在1989年美国国会上说,“林语堂讲的话,写的作品反映了中国文化的特点,至今仍在影响美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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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也被西方社会誉为除孔夫子外,另一位最广为西方人认识的中国文人。

《中国时报》社论说:“林氏可能是近百年来受西方文化熏染极深而对国际宣扬中国传统文化贡献最大的一位作家与学人。其《吾国与吾民》及《生活的艺术》以各种文字的版本风行于世。若干浅识的西方人知有林语堂而后知有中国,知有中国而后知有中国的灿烂文化。尤可贵者,其一生沉潜于英语英文,而绝不成为‘西化’的俘虏,其重返中国文化的知识勇气,及其接物处世的雍容谦和皆不失为一典型的中国学者。”

他对自己的评价很中肯,“我的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

真当是,“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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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的家庭很是清贫,但充满了快乐。

1895年10月10日,他出生在福建省平和县坂仔镇,一个四面青山环绕、花果月月应市的地方。他引以为傲的就是有个“纯天然的童年”。

他说,“山影响了我对人生的看法。我在山里长大,使我心思和偏好都简朴,令我建树一种立身处世的超然观念,而不流为政治的、文艺的、学院的和其他种种各式的骗子。童年时与自然接近,足为我一生在智识与道德上的后盾,使我鄙视社会上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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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林语堂,才有底气说出,“我从未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也压根儿没有。

林语堂的父亲是个自学成才,幽默风趣的牧师,母亲更是一个贤妻良母。家里的家教就是,每个人都要“友好和善”,每晚轮流读《圣经》。平时父亲会教他一些古诗词和对子,也会跟家里人说几个有趣的笑闻。

在简朴却不失灵性的自然环境中,在欢声笑语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林语堂,有这一个非常快乐的童年,让“幽默”“欢笑”这样的种子从小根植在心里,长成了一生用之不竭的精神力量,使得他的生活是充满了情趣,总是洋溢着和孩子一样的天真无邪的童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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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中华文明五千年,“幽默”一词的出现不过短短80年,它源于英文“humor”(或写作humour)。第一个把这词译成中文的是王国维,他把这词翻译成“欧穆亚”,李青崖意译为“语妙”,陈望道译为“优骂”。只有林语堂翻译成,幽默,遂流传普及开来,所以大家也称林语堂为“幽默大师”。

他说,人生在世,不就是时不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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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一夕话》中曾写,“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法国的公园或街上,常用男女热情拥吻。林语堂见了,笑嘻嘻地用法语大声喊叫:“1、2、3、4……”为别人计时他们的亲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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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对什么都感兴趣。1936年,林语堂举家从上海搬到美国后,没有佣人,家务样样都得自己做。尤其是擦皮鞋,他特别喜欢,会站在路上仔细观察擦皮鞋的小童怎样把皮鞋擦得发亮,然后亲自教给孩子们。他先在鞋上抹油,用一条软布劈劈啪啪地擦,手势就和街口小童一样,擦出来的鞋和小童的一样光亮,他得意得不得了。

就如曾跟随林语堂编纂《英汉词典》的马骥伸说,“他从不矫饰,很少挑剔;对一切新鲜的人、事、物都充满了纯真的好奇,但大都浅尝辄止,并不耽溺。”

小女儿生日的时候,他一大早就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写女儿的名字,自己高兴得像一个孩子。当大家唱生日快乐歌的时候,他为女儿们甜美的歌声感动,泪流满面,抱着小女儿不停地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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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教女儿们学习中文,讲授中国历史、文化和哲学。有一次,在讲唐诗“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的时候,声情并茂地把诗词中的故事也讲出来了,哭得涕泗横流。

他喜欢演讲,可太多了也腻味。尤其是到台湾定居后,几乎每个星期都需讲上数次。其他人的演讲特别长,半天没有讲到重点,客气寒暄话起承转合,林语堂苦不堪言。一次,轮到林语堂讲时已是中午过半,与会者饥肠辘辘,又不得不装出饶有兴致的样子。他上台后说:“绅士的演讲应该像女士的裙子,越短越迷人!”说完就结束了发言。台下掌声雷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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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在东吴大学法学院讲英文课,开学第一天,先生带来了一个皮包。皮包里鼓鼓的装着一包带壳花生。他不慌不忙地把花生分给学生们,用一口流畅的英语讲吃花生之道,“吃花生必吃带壳的,一切味道与风趣,全在剥壳。剥壳愈有劲,花生米愈有味道。”然后话锋一转,说,“花生米又叫长生果。诸君第一天上课,请吃我的长生果。祝诸君长生不老!以后我上课不点名,愿诸君吃了长生果,更有长性子,不要逃学,则幸甚幸甚,三生有幸。”学生们哄堂大笑。林语堂微笑着招呼学生:“请吃!请吃!”同学们开心地剥起了花生,他便宣布下课,夹起自己的包包飘然而去。这之后,林语堂的课,虽然从不点名,但从无学生缺课,永远都座无虚席,还有别班别校的学生赶来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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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课确实有意思,从不要求学生死记硬背,上课的课本也不固定,大多都是从报纸杂志上学来的,生动有趣,异懂实用。

比如,他说中文的“笑”,便引出了英文的“大笑”、“假笑”、“苦笑”、“微笑”等做比较,让学生可以触类旁通,大呼有趣。而他也没有什么拿腔作调,从来都是笑颜常开,笑语连篇的。讲课的时候,在讲台上惰来踱去,有时坐椅子有时靠讲台,兴起的时候干脆一屁股坐到讲台上,或者把脚跷到讲台上,也是常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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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一个极为贤良又厨艺超绝的妻子,过着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日子。他不负文人的称谓,却没有文人的清高,还可以当文人致富的榜样了,被认为是“活得最快乐,过得最通透”的那个人。

他功成名就,静享天伦,于81岁,安然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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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他的人生何其圆满令人歆羡。但是,真的有人天生圆满吗?

一切的圆满,不过是在所得所失中,学会了选择自己想要的,并且坚持罢了。毕竟,“人本过客无来处,休说故里在何方,随遇而安无不可,人间到处有花香。”

面对生活的种种,他始终秉承自己曾说过的那句话:“生命的目的是要真正享受人生,我们知道终必一死,终于会像烛光一样熄灭。但是最重要的是:我们虽然知道生命有限,仍能决心明智地、诚实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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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己而言,林语堂这一生,从未辜负。他知道人生不过如此,且行且珍惜,自己永远是自己的主角,从不愿意在别人的戏剧里充当着配角。所以他才可以保持独立的精神和自由的思想,从不为了名利权贵而去委屈自己的自由灵魂,拒绝自己的脑子里装着别人的思维。

也就只有这样的林语堂,才能喊出“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胆量。”

这,也是我们对自己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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