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新三農新隴南」西和縣出臺農業產業脫貧“雙扶雙帶”獎補辦法

「新时代新三农新陇南」西和县出台农业产业脱贫“双扶双带”奖补办法

為切實貫徹落實《西和縣2018---2020年產業脫貧攻堅實施方案》,助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西和縣委、縣政府根據轄區內的產業發展現狀及特點,圍繞馬鈴薯、中藥材、蔬菜、高山油菜種植、經濟林果、畜牧養殖、中鋒養殖等地方特色產業,在充分調研、醞釀、討論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西和縣農業產業脫貧“雙扶雙帶”(即扶持建檔立卡貧困戶,扶持縣內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收脫貧,帶動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獎補辦法,以實現產業扶持資金瞄準靶心、精準落實,進一步增強貧困戶產業脫貧內生動力,激發縣內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特色產業積極性。

「新时代新三农新陇南」西和县出台农业产业脱贫“双扶双带”奖补办法

獎補原則

堅持對象精準原則。本辦法獎補對象為建檔立卡貧困戶(以下簡稱貧困戶)、落實帶貧機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家庭林場等)和縣內企業。

堅持按策定補原則。本辦法只獎補貧困戶“一戶一策”“一主多輔”產業脫貧計劃中所確定的產業,貧困戶發展計劃外產業的不予獎補。貧困戶發展種植、養殖業的,獎補資金三年累計不超過1萬元。

堅持分類獎補原則。對2013年底確定的貧困戶中已脫貧、且有自我發展能力的,採取直接獎補引導發展種植產業。對2017年底未脫貧的貧困戶,採取直接獎補貧困戶發展產業和政府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貧困戶配股的方式,通過自我發展和帶動發展,實現貧困戶經營性收入穩定增長。

堅持先建後補原則。對2018年以來,發展脫貧產業的貧困戶,實行直接獎補方式;發展脫貧產業的帶貧主體,實行政府為貧困戶配股方式。獎補採取“先發展後獎補”原則,貧困戶、帶貧主體和村級組織,分別須制定產業脫貧計劃、產業發展計劃和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規劃,經所在鄉、村逐級審定後組織實施,發展見效並經驗收後兌現獎補。

堅持不重複扶持原則。每戶貧困戶只能在一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享受財政配股扶持措施。已享受特困供養、一類低保,和二類低保中的兜底對象,不再納入配股扶持對象。

獎補標準

一、貧困戶獎補標準

1.中藥材產業:引導和鼓勵貧困戶兼顧“短、中、長”產業結構,發展半夏、淫羊藿、黃芪、款冬花、連翹、柴胡、板蘭根等道地中藥材產業,落實田間管理措施並實現收益。其中種植半夏的,每畝一次性獎補1000元;種植其他道地中藥材的,在一個種植週期內,每畝一次性獎補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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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蔬菜產業:當年種植露地蔬菜,並落實田間管理措施,每畝一次性獎補400元;當年建設鋼架大棚種植蔬菜、食用菌的,每座(0.3畝)一次性獎補3000元。

3.水果產業:當年自購苗木、地膜,自主栽植八盤梨、蘋果等水果,成活率達到85%以上的,每畝八盤梨(標準園45株)一次性獎補800元,每畝蘋果(標準園45株)一次性獎補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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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經濟林果產業:當年自購苗木、地膜,自主栽植香椿、核桃、花椒等林果,成活率達到85%以上的,每畝香椿(密植園300株)一次性獎補500元,每畝核桃(標準園22株)一次性獎補300元,每畝花椒(標準園110株)一次性獎補300元。

5.高山油菜產業:當年種植高山油菜,並落實田間管理措施,每畝一次性獎補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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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馬鈴薯產業:當年種植馬鈴薯並收益,每畝獎補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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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畜牧養殖產業:當年發展畜牧養殖產業,並落實防疫措施。飼養牛、驢等大牲畜,每頭一次性獎補3000元;飼養豬,每頭一次性獎補300元;飼養羊,每隻一次性獎補300元;飼養雞(10只以上),每隻一次性獎補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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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蜂養殖業:鼓勵發展中蜂產業,當年養殖中蜂的,每箱一次性獎補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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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果園管護提升:對2017年以前栽植的核桃、花椒、八盤梨、蘋果幼齡園(標準園)及掛果成齡園(標準園),從2018年起落實整形修剪、刨盤塗白、病蟲防控、中耕除草、水肥管理等田間管理措施,促進豐產增收的,經驗收後每年每畝(標準園)一次性獎補管護提升資金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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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配股補助標準

具有帶貧機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鄉鎮人民政府對其確定的帶貧戶,給予每戶貧困戶配股1萬元,一次性向帶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注入資金。注入資金前,鄉鎮人民政府須與帶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簽訂帶貧協議,帶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須與所帶貧困戶簽訂入股合同,並向所帶貧困戶發放股金證書。配股實行滿一年分紅,帶貧新型經營主體每年向每戶貧困戶分紅不得低於配股金額的8%(即不低於800元),持續分紅三年。政府注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配股資金總額,按其所帶的貧困戶數計算。2020年全縣整體脫貧後,政府注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配股資金,另行確定使用辦法。

三、帶動村集體經濟發展補助標準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縣內工商企業自願承接村集體經濟發展資金,使村集體經濟發展配股資金保值增值,給村集體保底分紅不低於配股資金10%的,按以下標準進行扶持:

1.對能夠帶動村集體經濟發展,一次性注入50萬元村集體配股的,每年為該村分紅5萬元;一次性注入30萬元村集體配股的,每年為該村分紅3萬元;一次性注入20萬元村集體配股的,每年為該村分紅2萬元。

2.對政府注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縣內企業的配股資金,村集體長期持股。

3.對有帶動機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推薦產業扶持專項貸款,優先申報農業產業扶持項目,優先參加政策性農業保險。

同時,獎補辦法明確了申報、驗收及資金兌付程序,資金的監管及具有帶貧機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獲得政府配股須具備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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