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推進象山公園景區整治改造,優化城市佈局,提升城市品位,增進人民福祉,根據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擬對象山公園景區進行整治改造。經東寶區人民政府批准,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湖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市人民政府》《荊門市中心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操作程序》等相關規定,擬依法對象山公園景區整治改造項目範圍內部分房屋及其附屬物實施徵收。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徵收範圍:詳見規劃範圍圖(現場張貼)
二、徵收主體:東寶區人民政府
三、徵收部門:荊門市東寶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徵收實施單位:荊門市東寶區龍泉街道辦事處
五、禁止實施的行為及法律後果
自通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徵收範圍內實施下列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一)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出租、改變使用條件;
(三)以徵收範圍內的房屋為註冊住址新增、變更工商營業登記;
(四)戶口的遷入、分戶;
(五)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請徵收範圍的單位和個人顧全大局,自覺遵守通告相關規定,積極配合徵收與補償相關工作。
特此通告。
東寶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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