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市的危房拆遷一套補償款是多少?主要有什麼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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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興為您回答這個問題。

房屋拆遷補償需要看被被拆遷房屋處於國有土地上還是集體土地上。

1、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

如果在國有土地上,則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的規定進行補償,第十七條明確了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的項目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2、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

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沒有專門的規定,主要依據《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並結合地方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規定,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有三種方式:貨幣補償、產權置換、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其中,貨幣補償方式的補償款應當不低於被拆遷房屋的重置成本價;產權置換的,給被拆遷人置換的房屋不應小於相同地段相同面積的房屋;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總價款不應低於被拆房屋的重置成本價。

3、注意事項

房屋拆遷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事項:

(1) 拆遷補償方式

這個是說您要弄清楚徵收方給您的補償方式是什麼?是給房子還是給錢?還是既給房子又給錢?但是不論採取什麼樣的補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給您的補償總額不應使您的生活水平降低。

(2) 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這個問題關係到被拆遷人最終拿到的補償款的多少,一般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不低於徵收決定公告之日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集體土地上建的房屋拆遷沒有直接法律規定,主要是依據《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可以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實施徵收補償。

(3) 房屋價值評估(入戶調查)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要進行房屋調查登記和房屋價值評估。《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第十五條規定,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徵收範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徵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向被徵收人公佈。價值評估具體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規定的程序、方法進行。

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在擬徵地公告發布後,縣級政府國土部門要進行入戶調查,對擬拆遷房屋的位置、面積、結構、室內裝修、附屬設施等情況進行調查登記。

提醒被拆遷人注意,應對房屋調查結果進行確認,如果發現錯漏應及時要求徵收方更正。

(4) 拆遷補償協議簽訂

拆遷補償協議簽訂前,應當與徵收方將補償條件談好,如果補償明顯不合理,那麼不要籤補償協議。另外空白協議也不能籤,很多地方的老百姓由於聽信承諾、不懂這種協議簽訂的後果而簽了協議,在這種情況下,對於老百姓來說,承諾的安置和補償都沒有寫進協議,可能存在徵收方變卦的極大風險:一方面可能無法按時得到補償,另一方面最終得到的補償可能會大打折扣。 如果給你的是這種空白協議,萬萬不能籤。

簽完協議後不給被拆遷人協議原件是很多被拆遷人遇到的極大陷阱,如果自己手上沒有協議原件,和“空白協議”一樣,無法將承諾給你的安置補償落到實處,對方不僅有可能不認賬,也有可能事後變卦不給你約定的補償。因此,廣大被拆遷人要謹記,在準備籤協議之前一定要和徵收方確認清楚,簽完後給你一份協議原件,否則,不能簽訂協議。

(5) 補償款到位時間

被拆遷人需要重點關注的另一個問題就是拆遷補償款何時到位,許多地方的徵收方口頭承諾給被拆遷人及時置換安置房,實際上卻拖了七八年仍不見蹤影,導致被拆遷人的房子被拆了,既沒有拿到補償款也沒有拿到安置房鑰匙,一個月僅僅給幾百塊錢的過渡費艱難度日。

如果你拿到的協議沒有明確安置房的位置(四至)、產權登記事宜、交房時間、不能按期交房/支付安置補償費用的違約責任等關鍵內容,那麼這樣的協議也是不能籤的。

希望以上回答有助於維護您在拆遷補償中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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