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副廳級官員李剛被控“家財”1.48億元,獲判無期徒刑

【河北副廳級官員李剛被控“家財”1.48億元,獲判無期徒刑】近日,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公佈承德市委原常委、常務副市長李剛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起訴書。起訴書顯示,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1月至2013年7月,李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人民幣6133餘萬元。同時查明,李剛及家庭成員現有總財產價值共計人民幣約1.48億元,其中能夠說明來源的財產價值共計人民幣8448餘萬元,另有價值近人民幣6395萬元的鉅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2017年5月,李剛因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河北副廳級官員李剛被控“家財”1.48億元,獲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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