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辦理行政審批,這些“證明”不用向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交了

即日起,办理行政审批,这些“证明”不用向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了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全面清理規範省級證明事項的通知,6月25日上午,河南省衛生計生委行政審批辦公室專門召開貫徹落實會議,認真梳理問題,研究“證明”取消後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辦法。

河南省級衛生計生行政審批工作範圍大、標準要求高,為了確保精準審批,按照過去的老辦法,一些用於資格認定、信息變更、執業註冊等行政許可項目,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為了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貫徹國務院關於“簡政便民”的要求,省衛生計生委清理規範了以下9項證明項目。

序號

證明名稱

證明用途

證明取消後的辦理方式

1

具備國際先進醫療管理經驗、管理模式和服務模式或者具有國際領先水平醫學技術證明

憑有關資質或證書等辦理

2

項目臨床工作經歷及完成的手術例數證明

部門核實辦理

3

近3年無二級以上與人體器官移植相關的醫療事故證明及無違反醫療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倫理原則和人體器官移植技術管理規範的行為證明

部門核實辦理

4

戶籍證明

憑現有證照辦理

5

工作場地使用證明

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證;放射防護器材和含放射性產品檢測機構、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評價(甲級)機構認定

憑產權證或者租賃協議辦理

6

醫療機構的聘用證明

護士執業註冊

不再要求提供

7

聘用證明

不再要求提供

8

生產人員健康證明和培訓證明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

憑現有證照辦理

9

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正證明

市級衛生計生部門與同級公安機關函商確認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正的真實性

按照要求,從即日起,以上9項證明,企業或群眾再辦理相關審批時,請按照證明取消後的辦理方式向河南省衛生計生委行政審批受理大廳申請。

諮詢電話:85961033

河南省衛生計生委行政審批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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