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 湖北:辦理“等”外公益訴訟558件

本報訊(記者戴小巍)“我注意到,湖北省檢察院的工作報告專門提到了辦理公益訴訟‘等’外領域案件的情況。從省人大出臺文件到現在,短短半年的時間辦了這麼多案件,充分說明檢察機關從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角度出發,想方設法為老百姓辦好事、辦實事,真正體現了‘鄂檢擔當’。”1月15日,正在參加湖北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的該省人大代表、黃岡市中醫醫院護理部主任程友花對記者說道。

  據悉,2019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關於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授權檢察公益訴訟“等”外探索。截至目前,該省檢察機關共辦理“等”外領域公益訴訟案件558件。

  在加大辦案力度方面,湖北省檢察機關在2019年開展了英烈設施保護專項行動,針對英烈紀念設施保護、管理不善等問題,向有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130件;組織相關檢察機關開展高鐵沿線安全公益訴訟專項行動,交辦全省833處高鐵安全隱患線索;湖北省檢察院重點指導該省鐵路檢察機關辦理了一批影響鐵路運行安全的案件,集中提出檢察建議59件,推動解決湖北鐵路沿線安全隱患84處。

  在健全工作機制、提升辦案質效方面,湖北省檢察院同武漢軍事檢察院會簽了《關於建立軍地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協作機制的意見》,全面加強英烈設施保護。聯合行政機關建立公益訴訟案件信息共享平臺,對接行政執法信息和數據庫,拓寬線索來源。推動湖北省政府將公益訴訟案件鑑定評估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落實“先鑑定、後付費”機制,探索在各級院建設生態環境檢測實驗室。

  2019年,湖北省檢察機關辦理公益訴訟案件5129件,97%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通過訴前程序解決。對發出檢察建議後問題沒有得到解決的,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86件。通過辦案共督促治理被毀損林地和耕地6.1萬畝、被汙染水源地和河流湖泊1.82萬畝,清除各類固體廢物5萬噸,清理河道223公里,督促收回國有財產1.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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