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饒在抓早抓小上積極作為:前5個月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1496人

江西上饒在抓早抓小上積極作為:前5個月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1496人

“本來以為這是我們應得的辛苦費,經過組織談話後我才知道自己觸碰了紀律紅線,感謝組織的挽救……”今年6月10日,向筆者談起因違規私分工作經費被處理一事,江西省上饒市鉛山縣永平鎮橫溪村黨支部書記餘維春感慨頗多。

原來,今年4月,上饒市紀委監委在全市開展民主監督“大訪談”時,收到群眾關於餘維春等4名村幹部私分工作經費的信訪反映。上饒市紀委監委迅速將問題線索移交鉛山縣紀委監委辦理。

“我們立即對這4名同志進行函詢,讓他們向組織如實說明情況。”鉛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鄧登勇介紹說,函詢中,他們主動交代,在2014年至2016年期間,縣財保公司與該村委會約定支付該村當年所繳保費的10%作為工作經費,除繳納有關稅金外,剩餘經費作為辛苦費由4人私分,村委會主任吳天生總計分得5149元,村民兵營長兼報賬員餘地委總計分得18923元,村婦女主任兼計生員李鳳英總計分得18923元,餘維春總計分得18922元。2017年6月,該縣開展群眾身邊“微腐敗”集中整治“回頭看”活動期間,餘維春等人將私分的錢主動上繳永平鎮財政。

根據函詢結果,5月8日,經鉛山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餘維春等人進行約談提醒,並在全縣通報批評。

像餘維春這樣因犯錯被約談的在該市並非個例。統計顯示,今年前5個月,該市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1971人,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1496人,佔“四種形態”處理總人數的75.9%。

“監督的根本目的是發現問題、糾正偏差,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懲前毖後、治病救人。”上饒市紀委監委第二執紀監督室主任葉建國說,只有這樣,才能防止“好同志”變成“階下囚”。

為把監督這個首要職責履行好,上饒市紀委監委將“第一種形態”作為日常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對反映黨員幹部的一般性輕微問題,及時提醒談話、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

為解決“第一種形態”運用過程中不規範、隨意化等問題,切實提高談話函詢質量,該市紀委監委相繼出臺了《黨員幹部談話函詢工作暫行辦法》《上饒市紀委監委監督工作實施方案》《上饒市紀委監委監督執紀審查調查工作督辦規定》等一系列制度,對談話提醒的主體和範圍、啟動條件、實施程序等作出了明確規定,並對函詢提問進行細化分解,找準關鍵點,逐步深入,防止籠統作答、矇混過關。同時,強化函詢件的抽查核查,對發現談話函詢對象未如實說明情況或隱瞞問題的,一律嚴肅處理。

此外,該市還把深化運用“第一種形態”作為第一責任人履責的重要方面、責任制檢查的重要內容。上饒市委主要領導帶頭約談提醒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領導幹部,層層壓實責任,把管和治更多體現在日常工作中,帶動形成由各級黨委(黨組)負責同志進行約談提醒的工作常態。

“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實質是將嚴明紀律具體化,使管黨治黨從只盯少數人向管住大多數轉變。”上饒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張瑾 程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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