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央第三環保督察組交辦第十一批次信訪舉報問題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

受理編號1010號:“舉報人2016年曾向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反映‘雞東鎮齊某某在向陽鎮曲河水庫南面3公里處,毀壞7.3公頃林地種植人參’問題,因受到向陽鎮人大主席劉某某阻撓,齊某某的違法問題一直未得到徹底查處,2016年雞東縣林業局最終給督查組的反饋報告中認定齊某某破壞林地面積僅為4.9公頃,與事實不符。舉報人要求查明實際情況並恢復林地”

(一)基本情況

舉報人舉報反映的齊某某名叫齊旭學,為雞東縣向陽鎮曲河村農民;舉報反映的劉某某名叫劉學忠,為雞東縣向陽鎮人大主席。

2014年9月3日上午,雞東縣林業局工作人員在巡護中發現,向陽鎮13林班104、114小班人工樟子松、落葉松被毀。雞東縣林業局組織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對被毀林地進行了現場調查鑑定,測量林地毀壞面積為4.9公頃。2014年9月23日,雞東縣森林公安局進行立案偵查,確定犯罪嫌疑人為齊旭學。並於2015年8月24日,以齊旭學涉嫌濫伐林木罪將該案移送雞東縣檢察院審查起訴。2015年11月12日,雞東縣森林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對齊旭學作出行政罰款5595元、補種樹木5倍的行政處罰。

2016年雞東縣林業局已監督齊旭學按照造林技術規程補植紅松5000株;2017年補植紅松5000株;2018年補植楊樹8165株。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核查確認,齊旭學在向陽鎮曲河水庫南面3公里處共毀壞林地6.2公頃,而非舉報人反映的7.3公頃,案件情況基本屬實。

2018年6月12日,雞東縣接到省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工作協調聯絡組交辦函後高度重視,責成雞東縣林業局、雞東縣環保局和雞東縣國土資源局深入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經調查組核實和衛片比對,發現犯罪嫌疑人齊旭學不僅在2014年毀壞了4.9公頃林地(有4.3公頃開墾為參地),而且又非法將4.9公頃林地東側的1.3公頃林地開墾為參地,共計毀林6.2公頃,其中參地5.6公頃。舉報人反映情況基本屬實。

針對犯罪嫌疑人齊旭學毀林種參的1.3公頃林地,2018年6月14日,雞東縣林業局已成立調查組深入現場進行了勘驗。根據調查結果,犯罪嫌疑人齊旭學已涉嫌濫伐林木罪。2018年6月15日,雞東縣森林公安局將該案立為“濫伐林木案”,同時對犯罪嫌疑人採取了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現該案已偵查終結,移送雞東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針對舉報人反映“因受到向陽鎮人大主席劉某某阻撓,齊某某的違法問題一直未得到徹底查處”問題,經雞東縣紀委監委調查核實,劉學忠並未參與齊旭學毀林種參一案,舉報人反映情況不屬實。

該信訪人反映問題在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期間曾舉報過,雞東縣政府已責成雞東縣林業局進行了調查處理;犯罪嫌疑人齊旭學雖然在2015年履行了補植義務,但補植樹木成活率不高,雞東縣林業局已監督齊旭學在2016年年底前,按照造林技術規程將已毀壞的4.9公頃林地全部補植還林到位。

下步,雞東縣林業局將認真履行監管職責,繼續監督齊旭學按照《黑龍江造林技術規程》對毀林地塊進行補植造林,並確保成活率。

(三)問責情況

雞東縣林業局監管工作人員因未認真履行職責,未及時發現齊旭學毀林種參問題,雞東縣紀委監委已啟動問責程序。

受理編號1013號:“虎林市東側珍寶島保護區小木河林場內有一家饒河點砂石廠,將此處的一座山採空了,已持續4年。舉報人曾向省環保廳反映,至今未果”

(一)基本情況

群眾舉報所稱“饒河點砂石廠”是一個廢棄砂坑,地處虎林市珍寶島鄉境內小木河林場場部東北6公里處,位於饒河點農田經營區後,三面緊鄰農田,北側為天然林。小木河林場是隸屬於虎林市林業局的國有林場,1993年根據省林業廳鼓勵發展林業多種經營政策要求,為實施以副養林、以農養林,該林場從饒河縣招來幾戶土地承包戶進行農田開發。承包戶在開發耕種過程中就地取料修路,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以後廢置形成該廢棄砂坑。2005年,小木河林場申請了高標準農田整理項目,按照市農業局農業推廣中心意見,在此廢棄砂坑取料修築農田道路。2008年,珍寶島國家級溼地自然保護區成立,小木河林場被納入保護區,該廢棄砂坑處於保護區實驗區內,除2016年夏季突發烏蘇里江大洪水時,按照虎林市防汛抗洪指揮部要求緊急搶險臨時動用以外,便再未在此砂坑取料。

(二)調查核實情況

經調查,群眾舉報“虎林市東側珍寶島保護區小木河林場內有一家饒河點砂石廠,將此處的一座山採空了,已持續4年。舉報人曾向省環保廳反映,至今未果。”情況部分屬實。

2018年6月11日晚18時,虎林市接到此案件後高度重視,責成市林業局、珍寶島溼地管理局、國土資源局於2018年6月12日進行調查核實,副市長蓋鳳程和環保局前往核查。具體調查結果如下:一是“虎林市東側珍寶島保護區小木河林場內有一家饒河點砂石廠”情況基本屬實。經調查,在位於珍寶島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小木河林場內,有一處叫饒河點的砂坑,但並非開展商業經營的砂石廠,且長年處於廢棄狀態。二是“將此處的一座山採空了,已持續4年”情況不屬實。該廢棄砂坑原為一個小山包,非一座山,據初步估計取料範圍約11畝,深度約為3米,不存在一座山被採空情況。該廢棄砂坑從2005年至2015年間,僅取少量砂石用於維修農田道路。2016年8月,虎林市經歷了有歷史記錄以來最大的洪水災害,嚴重威脅當地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按照虎林市防汛抗洪指揮部緊急搶險救災部署,在此廢棄砂坑臨時取料抗洪搶險,之後再未動用,不存在持續4年之說。三是“舉報人曾向省環保廳反映此事,至今未果”情況不瞭解。虎林市一直未接到上級有關部門轉交舉報此事的案件,也無人向虎林市有關部門反映過此問題。

按照有關林地溼地修復工作要求,2018年4月,經虎林市林業局研究,決定2018年做前期準備工作、2019年正式對此廢棄砂坑進行生態修復。截至2018年6月中旬,已運到此處黑土70余車,近3000立方米。小木河林場計劃在2018年秋季繼續用土將該砂坑覆蓋填平,達到恢復林業作業條件,於2019年春季進行植樹造林,儘快實現生態修復。

(三)問責情況

因該信訪案件所反映問題歷史較遠、事出有因,虎林市暫未啟動問責程序。

受理編號1014號:“一是恆山區山南(煤礦坑口)洗煤廠洗煤矸石,生產廢水未經處理直排黃泥河。二是黃泥河沿岸有多家洗煤廠,將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直接排入黃泥河。2016年舉報人曾向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反映上述問題,至今未予處理”

(一)第一問題辦理情況(恆山區山南(煤礦坑口)洗煤廠洗煤矸石,生產廢水未經處理直排黃泥河)

1.基本情況

恆山區山南區域內共有6家洗煤企業,分別為:雞西市斌源洗選有限公司、雞西市益隆洗煤廠、雞西市百合矸石加工廠、雞西市金太矸石加工廠、雞西市永源佳霖洗煤有限公司、雞西市焦誠矸石加工廠。上述6家洗煤企業均已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汙染防治設施齊全,其中3家洗煤廠履行了驗收手續,3家矸石加工廠未履行驗收手續,一直處於長期停產狀態。

2.核實處理情況

群眾反映“恆山區山南(煤礦坑口)洗煤廠洗煤矸石,生產廢水未經處理直排黃泥河”信訪問題不屬實。

2018年6月11日,恆山區接到第十一批次轉辦信訪案件後,立即責成恆山區環保局對山南地區所有洗煤企業進行清查,經查,恆山區域內無“恆山區山南(煤礦坑口)洗煤廠”企業及相關注冊登記信息。山南地區共有6戶洗煤企業,分別為:雞西市斌源洗選有限公司、雞西市益隆洗煤廠、雞西市百合矸石加工廠、雞西市金太矸石加工廠、雞西市永源佳霖洗煤有限公司、雞西市焦誠矸石加工廠。經核實,除雞西市永源佳霖洗煤有限公司在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期間斷續生產外,其餘5家企業均長期處於停產狀態,日常監管過程中未發現生產廢水直排問題。

3.問責情況

舉報反映問題不屬實,未啟動問責程序。

(二)第二問題辦理情況(黃泥河沿岸有多家洗煤廠,將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直接排入黃泥河)

1.基本情況

恆山區黃泥河流域共有7家洗煤企業,分別為:雞西市斌源煤炭篩選廠、雞西市佳霖洗煤有限公司、雞西市益隆洗煤有限公司、雞西市恆威選煤有限公司、雞西市潤澤選煤有限公司、沈煤盛隆集團立新洗煤廠和雞西市中天洗選有限公司。

恆山區環保局採取雙隨機檢查和日常巡查相結合方式,確保監察頻率每月不少於1次。在監管過程中未發現洗煤企業存在生產廢水直排問題。

2.核實處理情況

群眾反映“黃泥河沿岸有多家洗煤廠,將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直接排入黃泥河”信訪問題不屬實。

2018年6月11日,恆山區接到第十一批次轉辦信訪問題後,立即責成恆山區環保局對黃泥河沿岸洗煤企業進行逐戶排查。經查,黃泥河沿岸共有7家洗煤企業,均已通過環評審批和驗收,汙染防治設施齊全。目前,除雞西市潤澤選煤有限公司、沈煤盛隆集團立新洗煤廠和雞西市中天洗選有限公司3家洗煤企業正常生產外,其餘企業均處於停產狀態。在日常監察、監管過程中未發現上述洗煤企業存在生產廢水直排問題。

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時曾有群眾反映上述問題,恆山區政府當時責成恆山區環保局對黃泥河沿岸洗煤廠進行排查,經核實,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恆山區環保局認真落實2016年調查處理情況報告中制定的工作措施,不斷增加監察頻率,確保每戶企業每月至少監察1次;不斷加強對洗煤企業的監察、監管力度,確保域內洗煤企業守法經營。目前,未發現洗煤企業存在生產廢水直排問題。

受理編號1019號:“虎林鎮義和村東面大溝內都是城市汙水及周邊工廠排放的生產廢水,汙水經穆稜河匯入烏蘇里江,水呈黑色且散發惡臭味,造成穆稜河裡的魚死亡,自來水公司向居民收取多年汙水處理費,但沒有對汙水進行任何處理。舉報人向虎林市環保局反映多年未果”

(一)基本情況

群眾反映的虎林鎮義和村東面大溝即虎林市西大溝。西大溝位於虎林市城區西側、流經虎林鎮義和村東面屬於天然大溝,又稱紅星溝,總長約6.7公里,其發源於虎林市石青山,上游接紅星小水庫溢洪道,從北向南依次流經虎林鎮安樂村、西崗村的城鄉結合部與虎林鎮義和村,流入穆稜河。該條大溝承納虎林市紅星水庫上游來水、區間雨水及安樂村、西崗村、義和村的部分生活汙水和少量城區生活汙水,以及珍寶島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烏蘇里江製藥有限公司企業廢水(均建有廢水處理設施),日均水量3500噸左右。為解決汙水處理問題,在西大溝下游建有小截流壩,通過截流乾管、採用雨汙合流將溝內汙水納入城市汙水管網,但由於目前虎林市汙水處理廠處理能力有限,不能完全對西大溝內汙水進行收集處理,導致每天大約有1500噸溝內汙水流入穆稜河。

(二)調查核實情況

經調查,群眾反映“虎林鎮義和村東面大溝內都是城市汙水及周邊工廠排放的生產廢水,汙水經穆稜河匯入烏蘇里江,水呈黑色且散發惡臭味,造成穆稜河裡的魚死亡,自來水公司向居民收取多年汙水處理費,但沒有對汙水進行任何處理。舉報人向虎林市環保局反映多年未果。”問題部分屬實。

虎林市接到此案件後高度重視,分管環保副市長蓋鳳程連夜問詢情況,並安排有關部門聯合調查核實。具體調查結果如下:一是“虎林鎮義和村東面大溝內都是城市汙水及周邊工廠排放的生產廢水”情況基本屬實。由於虎林市城區汙水管網不完善,有少量城市生活汙水和珍寶島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烏蘇里江製藥有限公司企業廢水排入西大溝,同時還有紅星水庫上游來水、區間雨水及安樂村、西崗村、義和村部分生活汙水。因此,反映義和村東面大溝內都是城市汙水及周邊工廠排放的生產廢水情況屬於基本屬實。二是汙水經穆稜河匯入烏蘇里江情況基本屬實。西大溝未經汙水處理廠處理的部分溝水流入穆稜河,但由於水量不大,且穆稜河基本乾涸斷流,再流經約100公里後,能進入烏蘇里江的水量微乎其微,未對烏蘇里江造成汙染和影響(烏蘇里江水質常年優於三類)。三是水呈黑色且散發惡臭味情況基本屬實。由於西大溝南段有一個橋涵稍微壅水且未有效清理,加之2018年天氣乾旱,連續多日未曾降水,上游水庫來水量極小,導致水體流速緩慢、流量很少,所以西大溝產生了水質下降、部分溝段略顯黑臭問題。四是造成穆稜河裡的魚死亡情況不屬實。

穆稜河虎林段因乾涸,幾乎無魚類生存。虎林市近年未發生穆稜河死魚事件,現場也未發現有魚死亡。五是自來水公司向居民收取多年汙水處理費,但未對汙水進行任何處理情況部分屬實。虎林市汙水處理廠建成運行以來,按省物價監管局批覆標準開徵汙水處理費。現行收費標準為居民0.95元/立方米、非居民1.40元/立方米,徵收的汙水處理費全額用於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虎林市汙水處理廠自投用以來,全天運行、及時維修、設施正常、達標排放,在各級歷次環保部門的監測、檢查中都得以通過(未曾被處罰、掛牌督辦等),但由於處理能力有限,所以西大溝每天約有1500噸溝內汙水不能處理。六是舉報人向虎林市環保局反映多年未果情況不屬實。虎林市環保局未接到有人反映該案件中所述問題的舉報。

根據群眾舉報,虎林市高度重視,2018年6月13日,市政府研究決定:一是實施西大溝專項整治行動,由虎林市水務局負責河道整治工程;由市自來水公司(汙水處理廠)負責義和溝段附近汙水收集管網的清堵清淤工作,重點整修西大溝小截流壩汙水收集口;虎林鎮政府負責組織西大溝義和溝段兩側垃圾雜物的清運。二是加速汙水處理廠提標擴容改造步伐,計劃2018年7月底開工,2019年秋季完工,屆時汙水總處理能力增加至3萬噸/日,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標準,到2020年使西大溝水全部進入虎林市汙水處理廠處理。三是逐步完善汙水收集管網,對虎林市城區分期分片實施雨汙分流建設,其中對新建小區及公共建築同步實施雨汙分流。四是加強企業工業廢水排放監管,保證企業汙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確保達標排放。

(三)問責情況

因該信訪案件反映問題部分屬實,屬於逐年積累且原來沒有足夠條件解決的小流域綜合性問題,加之現在各有關部門、鎮村正在積極落實整改任務,所以虎林市暫未啟動問責程序。

雞西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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