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信訪,該出手時就出手

2019-04-12 20:55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馮楠

人民调解+信访,该出手时就出手

手推車剎車失靈側翻,導致工作中的保潔員右膝關節損傷。傷筋動骨一百天,除了醫藥費,期間的誤工費,村委到底該不該出?

日前,區信訪調解工作室遇到了一位村保潔員的上門“告狀”。調解員陸銀龍瞭解發現,這其實是一起權責清晰的工傷賠償,理應無需動用信訪。但村委卻拿出了一份由雙方簽署的保潔協議,其中一條是保潔員如在工作中發生安全事故,責任自負。“這是‘霸王條款’啊。”陸銀龍一針見血。通過調解協商,該保潔員如願拿到了2個月的誤工費。

去年7月,區司法局和區信訪局全力推行訪調對接,正式成立信訪調解工作室並組建人民調解法律專家庫,引導信訪群眾選擇人民調解解決信訪矛盾。據統計,2018年全區共受理矛盾糾紛7644起,調處成功7554起,成功率為98.82%,排查化解涉訪矛盾糾紛816起,化解信訪積案30餘起。區信訪事項人民調解委員會也被司法部表彰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試點工作表現突出集體。

“大多數信訪群眾還是講道理的。”陸銀龍坦言,從他30餘年的基層調解工作經歷來看,不少老百姓遇到事想解決,一來不知道哪個部門來管,二來也不知道上哪去找。所以信訪成了大家相對熟悉,又相對直接的方式。而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帶來的形勢變化,社會矛盾糾紛也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也向當前信訪和人民調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以柔克剛,面對信訪,人民調解有著不可替代的獨特優勢。“遞一杯茶,道一聲請坐,距離就拉近了,信任感就來了。”區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人民調解員多熟悉村情民風,經驗豐富,作為獨立的第三方,更懂得老百姓的心理,老百姓也更願意暢所欲言。

記者瞭解到,不少信訪其實夠不上信訪,有的完全可以通過人民調解、司法途徑等常規渠道解決,只需為其提供必要的政策、法律諮詢;有的看似“無理取鬧”的老信訪,更多的其實是一種情緒的宣洩,需要有人認真傾聽疏導;有的則確實存在有人“吃虧”或受到損害的問題,就要在合情合理的範圍內給予及時解決。而通過這樣的調解前置,分診施治,不僅黨委政府的信訪壓力減輕了,老百姓的積怨也得了有效疏解。

不久前,有位農戶氣沖沖地跑來,反映他家的一塊曬穀地被村裡“侵佔”,硬化做了停車場。調解員在瞭解情況後,第一時間聯繫到了當地村委,調出了這塊地當年的分配歸屬情況,並最終確認這塊地作為田基地,使用權確為該農戶所有。經由調解,當地村委當場支付了補償款。

當然,人民調解介入信訪,也有自己的規矩和界限。據區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調解的起點是雙方的自主自願,不能強迫。調解也不是無所不至,有其適用的範圍,目前主要涵蓋婚姻家庭、勞動、拆遷、租賃、傷殘死亡賠償、拖欠工程款、宅基地、物業等領域。而隨著區人民調解省級標準化試點工作的推進,人民調解+信訪的矛盾化解模式也正向著規範化、制度化、標準化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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