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者歸來”!夫妻關係應該如何處理?

“亡者歸來”!夫妻關係應該如何處理?

【案例】

丈夫明某下落不明已六年了,妻子華某決定開始新的生活。於是向法院申請宣告明某死亡。如果法院宣告了明某死亡,是否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結束了?如果明某有一天能夠回來了,婚姻關係可自行恢復嗎?

“亡者歸來”!夫妻關係應該如何處理?

【律師說法】

我國民法總則第46條規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滿四年,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死亡。

第50條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經本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申請,人民法院應當撤銷死亡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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