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推进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年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切实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当前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按照县局统一安排部署,5月30日,交警大队召开“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会议由交警大队大队长郭兴荣主持,大队全体民警、辅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建民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全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导员王兴平向全体民警辅警宣读了《交警大队“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对大队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大队长郭兴荣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县局下发的《关于做好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详细安排了交警大队近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工作。

郭兴荣同志就扎实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大队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全体人员要对照方案中列举的七大类2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紧贴自身实际,具体“对号入座”,深入查找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全面准确,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活动不跑偏、不走样,要把群众最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着力点,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要求,逐项分解任务,建立问题整改进度台账,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三要主动担当作为。要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立足新起点、咬定新目标、把握新要求,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努力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以坚定的信心和决心,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推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台阶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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