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常态化开展“党纪法规深化年”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党纪法规意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化、常态化、长效化,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根据区纪委面向全区党员干部开展“党纪法规深化年”活动的要求,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半年来常态化开展“党纪法规深化年”活动。

一、结合局日常教育活动开展好纪律教育活动

把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与局常态化教育学习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学习与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每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继续重点学习并研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福韵清风》专刊。

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走进杨子荣纪念馆开展活动

杨子荣纪念馆作为烟台重要的红色教育基地,以珍贵的历史照片、战斗实景重现以及多种多媒体手段向全体干部职工生动地展现了民族英雄杨子荣“一颗红心似火焰,洒遍热血写春秋”的光辉一生,重现了当年苦难辉煌的革命岁月,全体干部职工受到了强烈震撼与洗礼,进一步提升了思想境界,坚定了理想信念。参观结束后,干部职工纷纷表示内心备受触动,必将发扬革命先烈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时刻牢记使命担当,扎实履职奉献,为司法行政事业贡献力量。

三、开展案例集中宣讲廉政教育讲座

四、认真开展主体责任约谈

上半年,坚持认真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普通科员之间的层层约谈,抓好作风纪律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了压力,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充分落实“党纪法规深化年”活动的要求,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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