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提高國企國資綜合競爭力的決議

近年來,我市國資改革不斷取得突破,國資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國資監管能力逐步提升,國有經濟規模持續壯大,為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快速高質量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但市屬國企國資在管理基礎、管理水平、監管體制、化解風險能力、經營活力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為此,市人大常委會為加強監督剛性,提高監督實效,組織了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對市屬國資若干問題開展特定問題調查。

嘉興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關於市屬國有資產若干問題的調查報告,結合會議審議情況,市人大常委會作出如下決議:

一、以全面釐清現狀為重點,夯實國資發展基礎

要高度重視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夯實國資基礎。一是專項處置權屬問題。針對調查發現的賬外資產、資產權證不全、證實分離、權屬不明等問題,建議由市政府牽頭,成立由財政、國資、國土、建設(規劃)、審計、稅務、環保等部門組成專項聯合工作組,明確部門責任,以“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創新方式、聯動協調”為原則,集中解決權屬確認、歷史遺留等問題,切實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完整。二是定期開展清產核資。要定期不定期開展清產核資,依法認定企業的各項資產損益,確保企業財務數據真實反映企業資產狀態,全面掌握企業的資產及財務狀況。三是動態管理國有資產。建立國有資產數據庫和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對房屋建築物、土地等資產實行動態管理,保證國有資產管理的時效性、嚴肅性和完整性。

二、以明確功能定位為前提,促進國企分類改革

進一步深化市屬國資國企改革,釋放改革活力。一是明確功能定位推進分類改革。明晰企業發展定位,分類深化改革發展。將市屬國企分為:公益類、功能類、競爭類。公益類以確保城市正常運行和穩定、實現社會效益為主要目標,引入社會評價;功能類以完成戰略任務或者重大專項任務為主要目標,兼顧經濟效益;競爭類企業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為主要目標,兼顧社會效益。二是著力破解改制企業遺留問題。根據“先易後難、分步分類”的原則,有計劃、有重點地確定處理遺留問題的對象。著力解決好人員身份置換、社保資金籌措、改制企業存量資產盤活、劃撥土地政策執行不到位等問題,確保社會穩定。三是加大力度清理退出“殭屍企業”。清理退出一批產能處於過剩行業、資產低效、歇業停業狀態的企業,加快出清速度。繼續推進管理層級壓減,嚴禁新設三級以下子企業。

三、以做強做優做大為目標,提高國企經營效益

聚焦聚力國有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實現高質量發展。一是深化市屬國企重組整合。加大戰略性重組力度,對市屬國資國企按照產業板塊整合,推進橫向聯合、縱向整合和專業化重組,提高國有資本配置效率,促進資源集聚和產業集聚。二是建立投資項目負面清單。建立市屬國企投資負面清單制度,引導市屬國企投資新領域和新業態,推動國有資本向重要行業、關鍵領域集中,培育具有引領未來發展的國有領軍型企業。做強做優金融、旅遊、物流、現代農業等優勢產業,培育拓展航空、新能源、健康等產業,引導嘉興經濟轉型升級。三是積極推動“鳳凰行動”計劃。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加快國有企業與各類優質資本融合發展,提升國有資產證券化水平。

四、以完善體制機制為突破,整合資源提升活力

五、以深化激勵考核為抓手,健全完善監管體系

進一步深化考核激勵體系,發揮有效的導向作用。一是優化國資監管方式。整合各類監督資源,構建“三位一體”多層次監督體系,形成監督合力;著力推進依法監管、分類監管、對標監管,強化法治思維,層層落實國資監管責任,推進國資監管全覆蓋。二是健全考核激勵機制。將資產監督管理結果納入考核評價體系,逐步完善激勵約束機制。要將長期激勵機制同短期激勵機制結合起來,要把績效管理與薪資待遇和職務晉升直接掛鉤,對一些關鍵績效指標進行量化考核,做到目標分明、責權分明、職責分明、賞罰分明。三是強化追責問責力度。嚴格執行《嘉興市屬國有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嚴肅追責問責,實行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構建依規追責、權責清晰、約束有效的責任追究體系。

六、以調查問題清單為導向,倒逼整改責任到位

以問題清單為基礎動態或銷號為目標,分解落實到各行政主管部門和各集團公司,按期推進整改工作。一是建立問題清單機制。分類梳理若干問題調查中反映的110個問題,將發現問題整改任務深化、細化、分類、分解,實行“清單”式管理。明確責任單位和整改責任、時限、目標和結果,形成整改銷號清單責任體系。二是建立跟蹤整改機制。將整改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追蹤整改進度、研究分析存在問題,分類採取措施督促整改。層層壓實問題整改責任,分級督促落實,對整改情況定期予以通報,市政府分別於2018年、2019年底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議落實整改情況。三是建立整改問責機制。探索實行整改結果公開制度,公開各主體單位已整改情況。充分發揮審計在整改過程中的職能作用,促進整改工作規範有序進行。對無特殊原因整改不力的各市屬國企和責任主體,要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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