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67)「谁执法,谁普法」法律文书说理,他们是这样做的

2018/5/30(267)「谁执法,谁普法」法律文书说理,他们是这样做的

近日,在武汉市检察机关举办“以案释法优秀说理法律文书”展示评选活动中,汉南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干警樊勇代表该院参赛,经过汇报、答辩等环节,经专家评分,全永安、樊勇承办的付某某故意伤害案中《付某某故意伤害案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荣获三等奖。

2018/5/30(267)「谁执法,谁普法」法律文书说理,他们是这样做的

2017年,犯罪嫌疑人付某某与吴某某因经济纠纷发生口角,双方相互推搡,吴某某的儿子拿铁锹帮忙,付某某抢过铁锹将吴某头部打伤,经鉴定吴某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2018/5/30(267)「谁执法,谁普法」法律文书说理,他们是这样做的2018/5/30(267)「谁执法,谁普法」法律文书说理,他们是这样做的
2018/5/30(267)「谁执法,谁普法」法律文书说理,他们是这样做的

检察官在法律文书中对于不捕理由从情理法等角度进行了充分阐述。检察官认为,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法律赋予了公民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合理反抗的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因邻里纠纷引起的矛盾,检察机关等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尽力修复因此产生的社会矛盾。

2018/5/30(267)「谁执法,谁普法」法律文书说理,他们是这样做的

办案检察官表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力普法与严格执法同等重要。检察机关要办案过程中认真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义务,以法律文书为媒介,组织法律教育活动,帮助大家懂法守法用法。

2018/5/30(267)「谁执法,谁普法」法律文书说理,他们是这样做的

检察官说法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文稿:刘思颖

摄像:刘思颖

编审:张文桥

关注

2018/5/30(267)「谁执法,谁普法」法律文书说理,他们是这样做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