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10年無法拿到房產證 法院強制退還業主契稅

買房10年無法拿到房產證 法院強制退還業主契稅

10年前購買的房子,開發商不但沒有按照當初合同約定,為購房業主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而且業主所繳納的大修基金和契稅也被開發商扣留,不予退還。今天(6月28日)上午,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就通過強制執行,對這27戶業主的74萬元案款進行了集中兌現。

2008年4月,西安市的王先生與陝西某房地產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年之後王先生取得房屋使用權。並依照合同約定,向開發商繳納契稅和大修基金共計19000元。同時開發商也向王先生承諾,及時為業主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可是一直到了2017年底,承諾都沒有兌現。而且和王先生有同樣遭遇的業主,在這個小區有27戶。

業主劉女士:“這個房子的大修基金現在還在開發商那壓著,就沒有交到房管局,所以這個應該說是我們正常的一個權益。”

業主張女士:“房產證也沒辦下來,所以大家並不是說要這點錢,主要是督促他們儘快把房產證辦下來。”

因為房產證遲遲辦不下來,再加上業主向開發商繳納的契稅和大修基金也被開發商扣留。無奈之下,這27戶業主就將開發商告上了法庭,要求開發商退還業主的房屋契稅和大修基金。2018年3月15日,蓮湖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陝西某房地產公司需向27戶業主退還契稅和大修基金等共計74萬元,並要在此判決生效後10日內履行判決義務。5月21日,案件進入到了執行程序,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了財產申報令和執行通知書。

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員龐剛:“在我們發出傳票之後,陝西某房地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過向朋友借款,暫時湊到74萬,並將案款匯入到了法院的賬戶。”

目前,這27戶業主都已經從蓮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領取了購房時向開發商繳納的契稅和大修基金,而對於另案起訴的該小區其他幾戶業主,法院表示將會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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