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开展“散乱污”专项整治

2017年,石市深入开展了“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18959家。2018年4月,石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工作,排查确定了2018年“散乱污”企业500家,其中关停取缔类173家、提升改造类326家、整合搬迁类1家。截至6月25日,已完成整治283家,完成率56.6%,其中关停取缔类完成173家,提升改造类完成110家。

按照要求,石家庄市将逐乡(镇、街道)、逐村(居委会)、逐工业小区(工业大院)、逐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切实摸清本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底数。同时,还将对排查情况分类造册,逐一登记备案,建立清单制,实行销号管理。

全面排查要求在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按照要求,7月底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且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要依法坚决关停取缔到位,进行不可恢复拆除清理,切实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

8月初,石家庄市“散乱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所报“散乱污”企业清单和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如核查发现存在问题,将按照秋冬季大气污染量化问责的标准对相关责任人问责。

10月底前,对符合产业政策、具有高成长性且手续齐全的整合搬迁类企业,全部搬迁入园。采取先停后治措施,完成整合搬迁,搬迁后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新建项目要求办理所有相关手续,实现装备升级、质量提升、产品上档、节能环保。全部完成整合搬迁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关停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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