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学院官方网站信息显示,2012年5月,“中国民办教育家协会”还给汉口学院董事长罗爱平颁发过“中国十大杰出民办教育家”的荣誉证书。
查询还显示,类似“中国民办教育家协会”这样的“国字号”山寨社团有70多个,如“中国教育家协会”“中国教育科学学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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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社团”目的就是敛财
“离岸社团”“山寨社团”主要是在境外注册境内活动的组织,多数都冠以“中国”“中华”及“全国”等国字头字样,打法律的“擦边球”,目的就是在境内敛财,甚至向企业敲诈勒索。依据我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规定,“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的法律属性为境外非政府组织。
“离岸社团”主要是指内地居民在境外登记条件较为宽松的国家或地区依规注册、却在中国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山寨社团”是指“离岸社团”中与内地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称完全相同或极其相似的组织。
针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乱象,民政部于2016年4月开始,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并在中国社会组织网设立“曝光台”专栏,分批次曝光“山寨社团”“离岸社团”名单。
“非法社会组织”与“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有很大区别,不是一回事。概括地说,“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职责属于各级民政部门,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的监管职责属于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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