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多措并举打好“红盾春雷行动2018”战役

龙泉驿区多措并举打好“红盾春雷行动2018”战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维护竞争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助推成都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在2017年12月28号,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召开“红盾春雷行动2018”专题部署工作会。这也标志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以“净市场、护民生、促发展”为主题的“红盾春雷行动2018”正式启动。

据了解,“红盾春雷行动2018”将立足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主要行动包括进一步巩固“晚霞消费维权”整治成果,严厉打击坑害老年人的违法行为,龙泉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以食品、保健用品、医疗器械、健康养老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在推销保健食品、用品过程中存在的承诺疗效、食药混淆等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严查“傍名牌”违法行为,严查利用不公平格式合同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以及借助新《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契机,加大对白酒、教育、房地产等重点行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了节假日消费热点商品的混淆行为和严查误导和商业诋毁行为等的执法工作。同时还围绕网络店铺在第三方平台上公布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址是否与营业执照标注一致,厂址、厂名、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是否真实完整,产品介绍页面是否存在虚假信息等进行全面督查,第一时间保障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最后为营造放心舒心的旅游服务消费环境,“红盾春雷专项行动2018”以旅游商品市场、购物商圈、特色古镇、景区景点及周边、旅游公路沿线、休息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为主,集中整治旅游行业虚假广告、假冒伪劣、霸王合同等突出问题。时间将持续开展至2018年3月底。

2018年1月8日,联合大面街道办执法人员对一家食品小作坊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1.53吨肉制品,联合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扣押该肉制品。经查,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和《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查封的肉制品和罚款4.4025万元的行政处罚。

1月15日龙泉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位于十陵街道太平村四组的四川某电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华为(HUAWEI)光纤猫及其外壳产品共计2万余件。随即,执法人员对该批涉嫌假冒产品进行扣押,初步估计此案涉案金额约为20万元。该案件的查处,是龙泉驿区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在互联网领域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打响的第一枪。

2018年1月18日,龙泉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联合成都市公安局龙泉分局对龙泉驿区某中心二楼店招为“运动奥特莱斯”的服装店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闫某在某中心销售的商品为印制有“NIKE”、“adidas”标识的衣服和鞋子,以及印制有“UNDER ARMOUR”标识的衣服、鞋子和帽子,但上述商品标签标注内容不完善,有些标签未标注生产公司名称,有些标签未标注商品名称,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商品的合法进货手续等相关资料。随即,执法人员对该批涉嫌假冒名牌的商品采取了扣押的强制措施。初步统计,扣押商品货值金额约58万余元,因该案涉案金额较大,龙泉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于当日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龙泉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重拳出击,接连查处多位违法经营者。全面推进“红盾春雷行动2018”,一是精心组织,健全机制,强化行动执行力;二是科所联动,协调配合,提升行动影响力;三是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增强行动执法效能;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树立部门形象。

截至目前,红盾春雷期间共立案143件,结案114件,罚没金额共计105.5万元,其中行刑衔接2件。

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成功与否的关键一年。“红盾春雷行动2018”仅仅是龙泉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聚焦民生热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良好秩序的开始。同时也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运行机制,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继续以务实的作风,抓牢抓实市场监管工作,以提升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己任,助推经济健康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为龙泉驿区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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