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柳林現多處違法建築 依法拆除遇阻

消費日報網 河南訊( 張 丹 )近年來,伴隨著城市發展的不斷創新,城中村改造的步伐也越來越快,城中村改造後村民生活環境將得到極大改善,高起點、高標準規劃和建設的安置房,不但採光充足、通風良好、結構合理,符合消防規劃,而且水、電、氣、暖、有線電視等居住配套設施齊全,為提高村民長期的、穩定的經濟收益,從事第三產業提供了良好的便利條件。與此同時各種違法建築也趁機“抬頭”,一些準拆戶抱著僥倖心理,借拆遷改造補償之際,大肆突擊違章建築建房,認為建設房屋越多、拆遷時補償就會越多。然而這些違法行為,不僅侵害了國家及集體的利益,而且也造成了很多風險及不安全因素。據瞭解《鄭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明確指出:違章建築、突擊搭建以及突擊上接的房屋一律不予補償。

近日,來自鄭州市金水區柳林鎮柳林村村民向本網反映:該村村幹部放縱部分村民,藉著城中村改造之際,為了多套取國家拆遷補償款,私搭超建多處違章建築。該村楊保平(音)以權勢謀取私利,疏通有關領導幹部關係,強行佔用本村集體土地約十餘畝,私自建設兩層商鋪對外出租,該商鋪建築面積上下兩層約計4000餘平方,此建築項目無任何手續,該建築地理位置位於鄭州市花園路與天倫路交叉口向東2000米處路北,該工程已完工,部分商鋪已經對外租賃出去,剩餘商鋪正在招租中,此商鋪已經建成近兩年之久,無人管理。

另一處違建位於花園路與三全路向北約1000米路西,碧水金波溫泉商務會所旁。村委藉助拆遷改造之際,私建三層約18間商鋪,等待拆遷補償套取國家錢財。

位於花園路與三全路向北約1000餘米路西柳林村村北路北邊違建,在北環村路旁高壓線下,為多套取拆遷補償,村委、村隊長私自承建,並放縱部分村民在原有房子的基礎上向上接建套間。房子高度緊鄰高壓線下,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一旦遇到颳風下雨天氣,後果不堪設想。村民多次向上級反映,但一直沒有得到有關部門,對該違法行為的處理和制止,希望媒體給予關注。

【探訪現場】 違建事實更加觸目驚心

近日,本網工作人員來到村民所反映的三處違章建築地進行探訪,正如村民所反映,位於鄭州市花園路與天倫路交叉口向東2000米處路北的商鋪,已經多處租出,在此租房的商戶有,修車的汽修店、幼兒園、通訊公司、飯店等。還有部分空房正在火熱招租中。

在現場的承租戶介紹:自己在此租房經營有一年之久,由於地理位置原因,生意一直不是太好,找到房東楊某(音)商量房租的事,今年租金為我們降了些,聽村民說此房是違章建築,屬於私自建設的,很擔心將來我們的利益會受到損失。

鄭州柳林現多處違法建築 依法拆除遇阻

花園路與天倫路交叉口向東2000米處路北商鋪(圖)

據該處商鋪的開發商楊保平(音)講:建此商鋪村委是知道的,自己是和村委承包的此土地,建此房沒有任何手續是事實,屬於違章建築,之前也有多家媒體瞭解過此事,已經向上級相關部門遞交了材料,等待交罰款,希望媒體不必關注。

鄭州柳林現多處違法建築 依法拆除遇阻

花園路與三全路向北約1000米路西商鋪(圖)

隨後,本網人員來到位於花園路與三全路向北約1000米路西,村民所反映的另一處違章建築處,該建築正處於柳林村村旁,放眼望去與村裡已拆除過的建築物相比顯得非常的“醒目”,一棟三層約18間房的建築物,矗立在碧水金波溫泉商務會所旁,目前該建築物已封頂。

“此房是柳林村村委今年剛建好的,這不是因為柳林村要拆遷了嗎!此房根本就不能住人,從開建到現在已經坍塌好幾次了,屬於標準的豆腐渣工程,建此房的目的就是為了多套取拆遷費。”一位村民憤憤抱怨。

在村民所反映的另一處違建商鋪(位於花園路與三全路向北約1000餘米路西,柳林村村北路北環村路旁)處,一眼望去一排高壓線非常的顯眼,這些商鋪正建設在高壓線下,讓人看著心驚膽戰,然而就在這高壓線下的商鋪內,商戶們全然不知,自己身處的危險性,大家紛紛熱火朝天的打理著自己的生意。據瞭解這裡緊鄰鄭州市北環汽配城,在此租用商鋪的大多數是經營汽車維修服務的商戶,這裡交通便利,人員比較密集,環境較混亂。這些商鋪,原本是兩層磚房,之所以有第三層,很明顯是被房東用簡易物品向上接建一層形成的,而第三層幾乎緊挨高壓線。倘若遇到大風、大雨及雷電天氣,存在很大的觸電隱患,所導致的後果將會非常的嚴重。

鄭州柳林現多處違法建築 依法拆除遇阻

花園路與三全路向北約1000餘米路西柳林村村北路北邊高壓線下建的商鋪(圖)

在現場發現,這裡的村民對陌生的面孔,非常的警覺,幾經周折本網工作人員通過該處的房東打探到,這裡原本是兩層的商鋪,利用城中村改造拆遷之際,柳林村有些村幹部支持,讓村民自行向上接建簡易套房,目的是為了拆遷時能多套取些拆遷補償款。

據瞭解,根據我國電力法規定,22萬伏高壓線導線邊線向外15米以內為保護區,11萬伏高壓線導線邊線向外10米以內為保護區。在保護區內,不得修建建築物,不能種植高大樹木,不能堆放雜物。另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電力設施保護的通告》,架空電力線路按規定設置保護區,保護區內不得修建建築物,架空電力線路建成後修建的建築物,其所屬單位和個人要自行拆除,否則將依法予以拆除。

【相關部門】三處實屬違法建築 責令予以拆除 遇阻難以執行

隨後,本網工作人員將村民所反映的情況,反映給了國基路街道辦事處,該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對此事向本網做出了回覆,稱此三處建築物均屬於違章建築,應給予拆除,但在予以執行時遇到阻撓。具體回覆情況如下:

一、位於鄭州市花園路與天倫路交叉口向東2000米處路北的商鋪,國基路辦事處對該處違法建築多次下發停工通知,依據{鄭城規法【2015】287號}文件《鄭州市城鄉規劃局關於及時拆除新增違法建設的決定》,我街道對其違法建設進行拆除,遇到阻撓,建設人說正在辦理相關手續,我街道當時已將情況上報規劃局,目前鄭州市城鄉規劃局已立案。

二、位於花園路與三全路向北約1000米路西的建築,我街道曾多次到現場對該違法建築下發停工通知書,2016年4月19日,我街道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該違法建築進行強拆除,拆除中遇到阻撓,致使該違章建築部分拆除。目前,柳林村城中村改造工作已經全面啟動,該處違法建設將予以一併拆除。

三、位於花園路與三全路向北約1000餘米路西柳林村村北邊的建築,2016年4月28日我街道對該違法建設下發限期拆除通知書,5月13日我街道協調規劃局、執法中隊、巡防隊員及相關職能部門,對該違法建築進行強制拆除,拆除中違法建設人書面承諾自行拆除。該處違法建設在柳林村城中村改造範圍之內,再改造中該處違法建設將予以一併拆除。

令本網不解的是,該村多處違章建築是怎樣建成的?並且能夠明目張膽的出租經營,有關部門究竟是監管不力?還是執行期間真正遇到什麼樣的阻撓使其難以執行?法律規定得明明白白,為什麼違建行為屢禁不止呢?

相關新聞鏈接:河南商報報道標題為:《高壓線下危機潛伏安全事故頻頻發生 鄭州“高壓走廊”何時真正暢通》鄭州北郊一條10千伏高壓線,因觸及下方的違法建築,頻繁放電引發火災,三個倉庫起火,損失慘重。

大河網報道的新聞標題為:《鄭州萬伏高壓線突然掉落 三家失火十餘家電器燒燬》,2014年11月29日下午,在鄭州市嵩山路與農業路交叉口東側鐵路橋西邊,一根1萬伏的高壓線突然脫落,掉在下面的民房房頂上,造成3戶居民家失火,十餘戶居民家的電器燒燬。

今報網2016年3月28日發佈的標題為:《高壓線下“步步驚心” 1075處違建“要房不要命”》的新聞報道,在省會鄭州的高壓線下,違規建市場、村民私蓋房甚至不顧線路安全亂施工現象,屢禁不止,已經達到1075處,造成巨大的安全隱患,3月24日,鄭州供電公司查處兩起高壓線下違章建設現場,同時宣佈,對於拒不整改的違章建築建設方,將對其採取停電措施。

對於柳林村多處違法建築,相關部門執行拆除遇阻,本網將繼續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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