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信豐:法檢兩長帶頭辦案,凸顯司改成效

江西信丰:法检两长带头办案,凸显司改成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百九十八條和二百零三條的規定,我們受信豐縣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2017年12月7日上午,信豐縣檢察院檢察長王小榮作為公訴人依法分別對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和一起失火案出席法庭支持公訴,信豐縣法院院長莫然分別依法進行獨任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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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讀起訴書

在庭審中,王小榮檢察長宣讀了起訴書,分別針對起訴書中指控的犯罪事實對全案證據進行了舉證和質證,主要就被告人的量刑問題與被告人的辯護人進行了辯論,並從毒品犯罪危害、森林防火重要性等方面開展了法庭教育。“毒品犯罪害人害己,屬法律所不容,多次容留他人吸毒依法應予懲處”;“清明時節上山祭祖本意為盡孝道卻因疏忽釀成火災,觸犯法律,被追究刑事責任,遵紀守法,文明祭掃,這才是對先人、對家庭、對自己負責”。兩案均當庭宣判,李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謝某某犯失火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公訴人提出的量刑建議均獲得法庭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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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向法庭出示證據

自司法責任制改革以來,法檢入額院領導帶頭辦案成為司改進程中最亮麗的風景。信豐縣檢察院按照改革要求,嚴格落實員額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檢察長帶頭承辦案件,從訊問犯罪嫌疑人到出庭公訴全程留痕,為其他員額檢察官起到了良好的示範引領作用,凸顯了司改成效。

江西信丰:法检两长带头办案,凸显司改成效

李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庭審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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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某某失火案庭審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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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管少忠

圖文/劉凌元、曾章慶鈴、廖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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