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七個年頭,是否該上調個稅起徵點

歷時七個年頭,是否該上調個稅起徵點

個稅起徵點一直都是很多人關注的問題,在早前董明珠對於個稅起徵點三千五感到不滿,她稱應該調整一下個稅起徵點。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27日再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維持一審時“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2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規定,同時將個人所得稅第1級稅率由5%修改為3%。自2011年9月1日起實施,到現在已經7個年頭了,個稅起徵點還一直沒有新的調整,人民群眾收入翻番,通貨膨脹持續走高,居民消費需求持續加大,因此為了減少個稅負擔,個稅起徵點也該上調。

1981年,個人所得稅正式開徵,當年起徵點是800元,2005年8月23日從800元調至1600元,2011年4月20日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擬調至3500元。

歷時七個年頭,是否該上調個稅起徵點

從上看隔幾年都會有大變動,那為什麼要調整個稅起徵點。

一、根據國家統計局有關資料測算:全國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城鎮居民年人均消費支出,按人均負擔率計算,城鎮職工年人均負擔家庭消費支出,,具體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的開支。

二、個人所得稅制度始終按照“量能負擔”的原則,所得多者多繳稅,所得少者少繳稅,體現國家調節社會分配的政策。

三、個人所得稅收入實行中央和地方“六四”開分享比例。中國各地區財政狀況不均衡,東部地區財政實力強,中西部地區財政實力弱,因此,調整扣除標準還要兼顧各地區的財政承受能力。

可以說,稅起徵點的調整,普通工薪階層特別是中低收入者受益是最大的。

歷時七個年頭,是否該上調個稅起徵點

不過也有反對的聲音,提高個稅起徵點,是否公平,能減少貧富差距?,國家公共建設開支個稅是很大一筆稅收,個人所得稅的減少,那麼其他各項稅收勢必也要增加。

各位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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