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公安分局原局長、市司法局原局長劉堅明受審!下馬原因曝光!

今年1月26日,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原局長、市司法局原局長劉堅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採取留置措施,正接受組織審查、監察調查。

近日,劉堅明貪汙受賄案在佛山中院審理。

案發:受監獄窩案牽連落馬

劉堅明曾任佛山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長、刑警支隊隊長、市公安局副局長、南海分局局長、佛山市司法局局長,出事時是佛山市政協常委。根據起訴書顯示,劉堅明利用職務之便陸續接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75.8萬元,港幣31萬元,併為相關請託人謀取利益。

劉堅明的落馬,正是受佛山監獄窩案的牽連。

自2016年6月以來,佛山監獄的“窩案”自上而下被掀開,至少已有兩任監獄長、3名副監獄長、一名政委被查。去年8月14日,佛山市紀委通報,佛山監獄調研員兼佛山市西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黃培旭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審查。僅4個月後,劉堅明就接到了佛山市紀委電話。

據指控,黃培旭在2015年7月一次性就行賄劉堅明人民幣30萬元。

另外,劉堅明在接受調查期間,還主動向佛山市紀委交代了另外五起未被掌握的受賄事實,這五起案件基本發生在他任職於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公安分局期間。

懺悔:節日紅包太“溫情脈脈”

劉堅明當庭表示認罪服判。在最後陳述階段,劉堅明對自己的受賄行為作了反省。

“我在政法線上工作了40多年,擔任大大小小領導30多年,從來沒有想過會坐在今天這個位置。對我來說是恥辱,也有損政法幹警隊伍的形象。”

劉堅明還總結了自己受賄的原因:

“對於買官賣官、權錢交易,我向來都是不恥的。但是當賄賂變成了節日的紅包,融入了中國人的人情社會,以溫情脈脈的方式到來時,我沒有太多防備。從一開始2000元到後來10000元一個紅包,我都收下了。”

“這幾個月,我在裡面反思了很多,對與錯,好與壞,廉政與腐敗,本來就是一對矛盾,此消彼長。一旦防線崩潰,本來的廉潔就會滋生出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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