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紀委監委通報3起黨員領導幹部違紀案

6月28日,省紀委監委嚴肅查處了一批黨員領導幹部違紀案。現將3起案件公開曝光如下。

呂梁市嵐縣縣委原書記薄宇新違紀案。薄宇新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送禮金,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借款。2018年6月,薄宇新同志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陽泉市原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譚偉中違紀案。譚偉中違反政治紀律,洩露案件審查秘密。2018年6月,譚偉中同志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朔州市右玉縣委原書記蘇連根違紀案。蘇連根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2018年6月,蘇連根同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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