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SFC:对31家持牌机构及个人予以处分,罚款总额达4.83亿港元

香港SFC:对31家持牌机构及个人予以处分,罚款总额达4.83亿港元

香港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SFC 简称证监会)27日发布《2017-2018年报》,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及提供有关主要数据,并详述证监会一直在推行以促进稳健及可持续市场发展的措施。

证监会主席唐家成表示,“随着市场日益复杂及相互联系渐趋紧密,本会必须继续推行各项措施以提升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同时确保投资者获得保障。我们会继续全力维持市场公平有序,以巩固投资者的信心。”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我们将继续沿用前置式监管方针,希望能及早和更具针对性地介入,以处理市场失当行为及其他违规活动。这令本会能在市场的稳健、安全及质素受到威胁前便加以预防,同时亦让我们的执法工作可集中处理对投资者及本港市场构成重大风险的范畴。”

年内的工作重点包括全面实施核心职能主管制度,以提升持牌机构的高级管理层的问责性。本会亦就网上平台的设计及营运刊发新指引,及列明网络保安基本规定,以处理互联网交易的黑客入侵风险。

为了推进监管合作,证监会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协力拓展市场互联互通计划,又与廉政公署联手进行搜证和调查工作。此外,我们亦透过本会行政总裁作为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理事会主席的身分,令香港更积极地参与国际标准厘定的工作。

年报载述的主要数据包括:

– 持牌机构及人士和注册机构的数目增至44,358,其中持牌机构的数目上升至2,702家,两者均创下新高

– 认可了134项集体投资计划及114项公开发售的非上市结构性产品

– 审阅了309宗上市申请,及监督401宗与收购有关的交易和申请

– 对中介机构进行了301次现场视察

– 审批了12宗由在海外受规管的交易所及电子化交易设施的营运者就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作出的申请

– 对市场进行监察活动,继而向中介机构作出8,461项索取交易及帐户纪录的要求

– 对31家持牌机构及人士采取纪律处分行动,罚款总额达4.83亿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