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草木灰堆放起爭執 利川一八旬老漢殺人未遂獲刑

因草木灰堆放起争执 利川一八旬老汉杀人未遂获刑

5月31日,利川市法院對一起故意殺人案一審宣判,被告人鄧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2018年3月10日,被告人鄧某某與被害人向某及張某因廢棄變壓器房裡堆放草木灰問題發生爭執。鄧某某認為自己年事已高,還被他們欺負,心中非常氣憤,遂產生了殺死向某後自己償命的想法。隨後,鄧某某回到家中手持一把小鋤頭返回變壓器房,用該鋤頭從身後猛擊向某的頭部。因用力過猛致使小鋤頭把手斷裂而無法繼續毆打。經鑑定,被害人向某損傷程度構成重傷二級。

因草木灰堆放起争执 利川一八旬老汉杀人未遂获刑

另查明,在訴訟過程中,經法院主持調解,被告人與被害人就民事賠償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人鄧某某賠償被害人向某經濟損失7.5萬元(已支付3萬元),被害人向某對被告人鄧某某的行為表示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鄧某某主觀上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實施了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遂結合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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